安徽省县级惠农补贴政策清单 (计生类) | ||||||||||
主管部门 | 补贴项目 | 政策依据 | 补贴对象 | 补贴标准 | 申领流程 | 发放方式 | 咨询方式 | 备注 | ||
国家标准 | 省级标准 | 县级标准 | ||||||||
县卫健委 | 五、计生类 | |||||||||
1、奖励扶助实施经费 | 《霍邱县人民政府关于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的实施意见》(霍政[2013]11号)文件 | 对只有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的农村计生家庭,符合国家奖扶政策。发放到人。 | 960元/年/人。 | 240元/年/人。 | 个人申报,村镇审核,县级复核。 | “一卡通” | 6033063 | 对只有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的农村计生家庭,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发给奖励扶助金。奖扶资格条件、奖励标准按省规定执行。在国家标准(960元/人)的基础上,县财政需配套10%,即96元/人。省提标部分由省财政承担。即纯独女方户每年1200元 | ||
2、特殊家庭奖励扶助 |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转发财政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调整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扶助标准的通知》《关于提高并统一全市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金标准的通知》(六人口组[2018]6号)、《霍邱县人民政府关于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的实施意见》(霍政[2013]11号)文件 | 对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发给特别扶助金,发放到人。 | 4200元/年/人,5400元/年/人。 | 600元/年/人 | 个人申报,村镇审核,县级复核。 | “一卡通” | 6033063 | |||
3、奖励扶助扩面实施经费 | 《霍邱县人民政府关于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的实施意见》(霍政[2013]11号)文件 | 将农村独(双)女户家庭奖励扶助年龄从60周岁提前到55周岁。从55周岁开始每人每年奖励600元,直至达到60周岁与国家奖励扶助政策接轨。发放到人。 | 600元/年/人 | 个人申报,村镇审核,县级复核。 | “一卡通” | 6033063 | ||||
4、计划生育并发症特别扶助经费 | 《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关怀工作的通知》(六人口组[2017]6号) | 计划生育并发症人员按照鉴定等级的一级、二级、三级,在原有扶助金的基础上,每人每年分别增加1800元、1200元、600元的扶助金。发放到人。 | 1800元/年/人,3600元/年/人,5400元/年/人。 | 600元/年/人, 1200元/年/人, 1800元/年/人。 |
个人申报,村镇审核,县级复核。 | “一卡通” | 6033063 | |||
5、独生子女保健费 | 《霍邱县人民政府关于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的实施意见》(霍政[2013]11号)文件 | 对终身只生育或依法只收养一个子女的夫妻,在子女满16周岁前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从领证之月起,每月发放20元独生子女保健费,至独生子女满16周岁止。发放到人。 | 240元/年/人。 | 个人申报,村镇审核,县级复核。 | “一卡通” | 6033063 | 所需经费,是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职工的,由所在单位承担;其他人员由县财政承担。 | |||
6、农村节育一次性奖励经费 | 《霍邱县人民政府关于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的实施意见》(霍政[2013]11号)文件 | 对农村政策内出生,落实绝育措施的双女户给予4000元的一次性奖励。发放到人。 | 3000元/年/人 | 1000元/年/人 | 个人申报,村镇审核,县级复核。 | “一卡通” | 6033063 | |||
7、特殊困难家庭老年护理补贴 | 《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关怀工作的通知》(六人口组[2017]6号) | 要求对60周岁以上的计生特殊家庭成员按年龄段(60-69周岁;70-79周岁;80周岁以上)发放每人每月300、400、500元的护理补贴。发放到人。 | 3600元/年/人,4800元/年/人,6000元/年/人。 | 个人申报,村镇审核,县级复核。 | “一卡通” | 6033063 | ||||
1、填表说明:主管部门:填写单位名称;补贴项目:各局(部门)依据最新政策,动态调整;补贴对象:享受补贴的条件,填写到户还是到人;申领流程:简单填写申请补贴的过程;咨询电话:填写局(部门)处室联系电话;政策依据:填写最新的文件名称和文件;发放方式:通过“一卡通”发放或通过其他方式发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