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0年妇幼健康民生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霍邱县卫健委 发布时间:2020-08-30 16:30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各县区卫健委、财政局:

为切实做好2020年妇幼健康民生工程,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皖政〔202017号)精神,结合实际,市卫健委、市财政局制定了《妇女儿童健康水平提升实施方案》和《出生缺陷防治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六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六安市财政局

                          2020424



妇女儿童健康水平提升实施方案

 

为满足群众妇幼保健服务需求,提高我市妇女儿童健康水平,提升出生人口素质,促进社会经济协调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2020年妇女儿童健康水平提升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通过今年的努力,使我市妇女儿童健康水平进一步提高,评价妇女儿童健康水平相关指标处于全省领先水平。

(一)2020年底,全市婚检率稳定在85%左右,保证婚检工作质量,全市婚检疾病检出率达到8%以上。

(二)实施婚前医学检查门诊规范化建设。50%以上的县区级妇幼健康机构婚检门诊达到规范化建设标准。

(三)2020年底,全市农村以乡镇,城市以街道为单位第一类疫苗适龄儿童接种率达到90%以上,建卡率达到95%以上;完成年度相关疾病监测任务,有效控制免疫针对性疾病的发生。

二、主要内容

(一)免费婚前健康检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婚姻登记条例》,充分尊重公民知情权、选择权,注重保护个人隐私。通过实行免费婚前健康检查,逐步提高婚前健康检查率,普及婚育保健知识,减少出生缺陷发生率,防止与婚姻和生殖有关的传染病、遗传病的发生与传播。开展婚检规范化门诊建设,提高婚检质量。

(二)扩大国家免疫规划接种补助。按属地管理原则,对扩大国家免疫规划接种程序规定的每名新生儿免疫规划疫苗给予接种单位补助,用于建证、建卡、信息管理、冷链管理、宣传告知、实施接种等工作,不断完善接种门诊的条件和管理,强化边远、贫困地区和流动儿童的预防接种工作,进一步扩大国家免疫规划覆盖范围,努力提高接种率和建卡率。

三、经费筹集与管理

(一)经费来源

1.根据《安徽省医疗服务价格(试行)》,每对婚前健康检查财政补助180元。所需经费由省财政与县区财政按1:1分担。

2.扩大国家免疫规划接种补助经费。按照适龄儿童人均接种22剂次,每剂次不低于5元安排补助经费。所需资金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

(二)经费使用原则

1.婚前健康检查补助用于专项服务支出,由妇幼健康服务机构垫付,同级卫生健康、财政部门审核后按月(或季度)核拨。

2.扩大国家免疫规划接种费用发生时由疫苗接种机构垫付,同级卫生健康、财政部门按月(或季度)核拨。

(三)经费管理要求

1.严格管理,专款专用。按照中央和省有关公共卫生、专项经费管理要求,严格按照规定用途和程序使用资金,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

2.专账管理,严格财务制度。县区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强对婚前健康检查补助经费的管理。妇幼健康服务机构要建立健全相应的工作日志,留存可以证明其工作真实性的相关材料,同时要厉行节约、杜绝浪费,充分发挥资金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努力实现年度目标。

3.建立统计制度,组织年度考核。各地要按照市民生工程要求,定期上报项目执行情况。市卫生健康委将组织年度考核,统计数据和考核结果将予以公示,并作为分配有关经费的重要依据之一。工作不力或有违规行为的,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将予以通报批评并适当扣减其下一年度补助经费。

四、保障措施与工作要求

(一)政府负责,目标管理。各级政府应高度重视,将妇女儿童健康水平提升纳入政府工作考核内容,实行年度考核,目标管理,并加大投入,加快推进妇幼健康工作。

(二)部门协作,齐抓共管。卫生健康、财政、民政、妇联、宣传等部门,应加强协调,密切协作,齐抓共管,共同把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三)健全网络,强化服务。以实施民生工程为中心,规划今后几年妇幼健康和免疫规划工作,制订或修订各地妇幼健康发展规划和扩大免疫规划,健全妇幼健康服务和预防接种网络,完善服务功能,拓展服务项目,提升队伍素质,提高服务质量。

(四)规范管理,严格监督。落实婚前保健等妇幼保健服务技术和管理规范,开展规范化婚前保健门诊创建,积极参与妇幼健康服务机构等级评审活动。对项目实施全过程进行监控,市卫生健康委设立举报电话(0564-3379601)和举报邮箱(laswjwfyk@163.com,接收各类举报。实行重点信访事件实地督办机制,严厉查处各种违法违纪、弄虚作假行为。

(五)深入发动,广泛宣传。 各地要充分利用报刊、电视、网络等多种媒体广泛宣传妇女儿童健康水平提升工程,利用各类节假日和宣传日,大力倡导婚前(孕前)保健等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

 

 

 

 

 

 

 

 

 

 

 

 

 

 

 

出生缺陷防治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健康中国行动组织实施和考核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32号)、国家卫生健康委《全国出生缺陷综合防治方案》(国卫办妇幼发〔201819号)和国家卫生、财政等5部委《关于加强生育全程基本医疗保健服务的若干意见》(国卫妇幼发〔201653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2020年出生缺陷防治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新时期卫生健康工作方针,围绕“健康中国”战略和“健康安徽2030”规划纲要,积极实施“妇幼健康促进行动”,全面推进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工作;为孕期妇女提供健康安全、优质有效的产前筛查服务,稳步提高产前筛查率,加快推进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网络体系建设,有效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提高全市出生人口素质,巩固脱贫攻坚成效,促进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

二、项目目标

(一)总体目标。加强出生缺陷防治工作,促进我市产前筛查工作稳步推进,确保筛查率在2020年、2021年、2022年分别达到50%60%70%。到2030年,全市产前筛查率达到80%以上,达到《“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目标要求。

(二)年度目标。全市所有县区开展产前筛查工作,2020年全市产前筛查率达到50%以上,孕妇咨询随访率达到80%以上。

三、项目内容

(一)开展产前筛查技术咨询。

(二)为孕中期的孕妇进行“孕中期唐氏综合征血清学三联筛查”(包括:21-三体综合征、18-三体综合征和开放性神经管缺陷)。

(三)开展优生优育健康知识宣教指导(包括孕期保健、生育健康和出生缺陷防治相关知识等)。

四、经费筹措

实施出生缺陷防治项目,开展产前筛查的经费按照参检孕妇每人每孕次补助130元计算和筹集。项目经费由市、县区政府筹措,省级财政对我市国家级和省级贫困县给予部分补助。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实施出生缺陷防治项目,充分认识开展产前筛查的重要意义,履行推进项目工作的主体责任,牵头对政策和职能进行梳理,明确责任分工,落实项目经费,定期开展项目评估和总结,全面组织产前筛查工作,强化协同推进,把项目实施落到实处。

(二)加大宣传力度。各地要创新宣传方式,拓展宣传平台。利用健康公众号等网络媒体广泛宣传产前筛查服务的政策与内容,提高群众的认知度和认可度,引导孕期妇女主动接受检查;利用出生缺陷宣传周等各类活动,大力倡导优生优育和健康生活理念,营造“全民健康就是全民小康”的良好氛围。

(三)规范项目实施。各地要因地制宜制定合理的项目工作流程,不断健全筛查服务网络;定期开展业务技术培训,组织临床经验丰富、责任心强的人员成立专业技术队伍,确保筛查质量;建立咨询、筛查及随访相关管理制度,确保项目数据真实准确。

(四)强化监督管理。各级政府要将推进出生缺陷防治项目、开展产前筛查和提高产前筛查率纳入“健康安徽”年度考核指标体系,强化工作质量,根据实际情况定期报告工作进展。市卫生健康委将适时组织项目督导,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弄虚作假、违法违纪行为将严厉查处。

 

 

 

 

 

 

 

 

 

 

 

 

 

 

 

附表:

2020年出生缺陷防治项目工作任务建议表

 

  

任务数(人)

金安区

4730

裕安区

6270

叶集区

1170

霍邱县

6840

舒城县

5400

金寨县

3980

霍山县

1810

  

3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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