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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邱县文化旅游体育局2023年第二季度行政处罚结果公示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霍邱县文旅体育局(广电新闻局) 发布时间:2023-06-30 15:47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序号

处罚事项

行政相对应人名称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内容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机关

1

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

**

(霍)文综罚字〔2023〕第004号

未按规定核对上网消费者的有效身份证件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三项

警告;罚款

2023/ 4 / 6

霍邱县文化旅游体育局

2

对出版物经营场所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

**

(霍)文综罚字〔2023〕005号

擅自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

《出版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

没收非法财物

2023/4 / 10

霍邱县文化旅游体育局

3

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

**

 

(霍)文综罚字〔2023〕006号

 

 

 

净网先锋不在线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和《安徽省文化市场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

罚款

2023/ 5 /17

霍邱县文化旅游体育局

4

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

**

(霍)文综罚字〔2023〕007号

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二)项

警告;罚款

2023/ 5 /30

霍邱县文化旅游体育局

5

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

**

(霍)文综罚字〔2023〕008号

 

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二)项

警告;罚款

2023/ 5 /30

霍邱县文化旅游体育局

6

对出版物经营场所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

**

(霍)文综罚字〔2023〕009号

 

擅自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

《出版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

没收非法财物

2023/ 5 /26

霍邱县文化旅游体育局

7

对出版物经营场所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

**

(霍)文综罚字〔2023〕010号

 

擅自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

《出版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

没收非法财物

2023/ 6/7

霍邱县文化旅游体育局

8

对出版物经营场所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

**

(霍)文综罚字〔2023〕011号

 

擅自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

《出版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

没收非法财物

2023/ 6 /8

霍邱县文化旅游体育局

9

对出版物经营场所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

**

(霍)文综罚字〔2023〕012号

 

擅自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

《出版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

没收非法财物

2023/ 6 /6

霍邱县文化旅游体育局

10

对出版物经营场所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

**

(霍)文综罚字〔2023〕013号

擅自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

《出版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

没收非法财物

2023/ 6/7

霍邱县文化旅游体育局

11

对出版物经营场所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

**

(霍)文综罚字〔2023〕014号

 

擅自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

《出版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

没收非法财物

2023/ 6 /8

霍邱县文化旅游体育局

12

对出版物经营场所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

**

(霍)文综罚字〔2023〕015号

擅自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

《出版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

没收非法财物

2023/ 6 /13

霍邱县文化旅游体育局

13

对出版物经营场所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

**

(霍)文综罚字〔2023〕016号

擅自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

《出版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

没收非法财物

2023/ 6 /19

霍邱县文化旅游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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