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文书编号 |
事由 |
履行方式 |
备注 |
1 |
(霍)文综不罚字〔2023〕0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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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在营业场所的显著位置悬挂《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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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安徽省文化和旅游市场轻微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免罚清单》,对当事人依法可不予行政处罚。 |
2 |
(霍)文综不罚字〔2023〕002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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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网先锋未在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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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安徽省文化和旅游市场轻微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免罚清单》,对当事人依法可不予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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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霍)文综不罚字〔2023〕003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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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自停止实施经营管理技术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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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安徽省文化和旅游市场轻微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免罚清单》,对当事人依法可不予行政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