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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邱县文化旅游体育局2021年第四季度行政处罚结果公示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霍邱县文旅体育局(广电新闻局) 发布时间:2021-12-31 10:50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案件编号

案由

处罚内容

处罚依据

执行情况

(霍)文综罚字

〔2021〕010

擅自设立出版物发行业务

没收出版物

出版管理条例》第六十五第七项

已执行

(霍)文综罚字〔2021〕011

未经批准擅自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

没收出版物

出版管理条例》第六十一

已执行

(霍)文综罚字〔2021〕012

未经批准擅自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

没收出版物

出版管理条例》第六十一

已执行

(霍)文综罚字〔2021〕013

发行非法出版物

没收出版物

出版管理条例》第六十二第二项

已执行

(霍)文综罚字〔2021〕014

擅自从事音像制品零售经营活动

罚款并没收音像制品

《音像制品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

已执行

(霍)文综罚字〔2021〕015

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

警告并处罚款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二)项

已执行

(霍)文综罚字〔2021〕016

取得权利人许可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提供录音录像制品

没收违法所得并罚款

《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第二条、第十八条。《著作权行政处罚实施办法》第十一条、第十四条

已执行

(霍)文综罚字〔2021〕017

擅自从事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

警告并处罚款

《安徽省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

已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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