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性演出许可证换发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文广新局(体育局) 发布时间:2024-02-26 17:18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1.申请:
申请人在县政务服务中心文化旅游体育局窗口一次性递交申请材料。 
2.受理:
1)不属于许可范畴或本部门职权范围,不予受理;
2)材料不齐或不符合法定形式,当场退回补正。             
3.审查:
    县文化旅游体育局行政审批股审查。
4.决定:
县文化旅游体育局负责人审批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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