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霍邱县2025年“徽动消费 乐享蓼城”促消费活动(第二期)方案的通知

浏览次数: 来源:霍邱县商务局 时间:2025-03-11 16:48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为积极响应市县有关一季度经济“开门红”部署要求,进一步提振消费信心、促进消费恢复和扩大、激发消费需求,推动我县商贸经济运行向稳向好,结合我县实际,经县政府同意,决定开展2025年霍邱县“徽动消费 乐享蓼城”促消费活动第二期)。为确保活动的有序推进和开展,特制定活动方案如下:

一、活动名称

2025年霍邱县“徽动消费 乐享蓼城”促消费活动第二期

二、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霍邱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霍邱县商务局

合作单位:中国建设银行霍邱支行

          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安徽省霍邱县分公司

三、发放对象

所有霍邱县居民及外地来霍邱人员。

四、活动内容

(一)汽车促消费专场

1.活动时间:2025年3月15日—4月20日(活动期间申请额度不足以支付任何单车次补贴时,补贴活动自行终止)。

2.补贴原则:按照“总量控制,先到先得,补完即止”的原则进行补贴,全县本轮总补贴规模不超过50万元。

3.补贴标准:购置新车(7座及以下汽车),以汽车开票价为基准,按照:车价3万元(不含3万元)以上—10万元(含10万元)的,燃油汽车补贴1500元/台,新能源汽车补贴2000元/台;车价10万元(不含10万元)以上—20万元(含20万元)的,燃油汽车补贴2500元/台,新能源汽车补贴3500元/台;车价20万元以上的,燃油汽车补贴4000元/台,新能源汽车补贴5000元/台。

4.参与条件:活动期间在霍邱县符合条件并参与汽车消费补贴活动的汽车销售企业中购买非营运性质国六标准以上燃油车或新能源汽车(不含二手车),并在六安上牌的个人消费者,均可申请汽车消费补贴。

5.相关要求:

①消费者申报汽车消费补贴业务不需缴纳任何业务费用。

②汽车消费补贴申请人须保证申请材料内容和所附资料真实、合法。如有不实之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补贴申领资格;如已领取补贴,责令退回;触犯法律的,将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③参与活动的汽车经销企业应积极配合消费者申报汽车消费补贴,及时提交申请材料。若因汽车销售企业不积极主动提交补贴申报资料,造成消费者应享受补贴而实际未享受补贴的,售出车辆补贴资金由该汽车销售企业负担。因消费者本人原因不配合申报材料收集提供的,相关经济损失由消费者自负。

④此次汽车促消费补贴政策不与市级汽车消费补贴叠加使用,与安徽省汽车报废更新补贴、安徽省汽车置换更新补贴可叠加享受。

(二)通用普惠类消费券活动专场

1.活动时间:2025年3月17日至4月13日。首轮发放时间自2025年3月17日10:00开始,到3月23日23:59:59结束;第二轮自2025年3月24日10:00开始,到3月30日23:59:59结束;第三轮自2025年3月31日10:00开始,到4月6日23:59:59结束;第四轮自2025年4月7日10:00开始,到4月13日23:59:59结束。消费券在第一轮全部发放,申领的消费券只可在本轮次核销。如申领的消费券在每发放轮次最后1天未使用,消费券自动失效,资金回归消费券资金池,进入下一轮发放。在活动期间消费券提前核销完毕活动即结束,如在活动截止日消费券名额未核销完毕的,系统自动收回。

2.消费券设置:此次共发放150万元通用消费券,须在指定餐饮、住宿、零售类单位线下实体店消费。消费券为满减券(虚拟电子券),共发放3.8万张。面额分为4种:面额20元(满100元减20元),发放2万张;面额40元(满200元减40元),发放1万张;面额80元(满400元减80元),发放0.5万张;面额100元(满500元减100元),发放0.3万张。消费券种类数量在消费券发放过程中,依据实际使用核销情况,适当进行调整。

3.消费券领取和使用规则:在微信小程序搜索“皖邮惠”或微信扫描“皖邮惠”小程序二维码,进入页面后点击“徽动消费 乐享蓼城”页面领取:每人每发放轮次仅限抢1张消费券。原则上先到先得,领完为止。活动期间,消费者凭消费券在活动参与餐饮商超单位消费时(不适用预付充值消费),满足使用条件,使用微信扫描商家二维码支付时,在页面中选择消费券进行核销,核销后支付优惠后的金额。每次支付只能享受1个档级的政府补贴。本次活动仅限参与活动的餐饮商超线下实体店,可叠加其他优惠使用。消费券使用门槛以订单金额为准,不能拆分使用。若消费者发生消费退款情况,消费券作废。

(三)定向消费券活动专场

1.活动时间:2025年3月17日至4月13日。首轮发放时间自2025年3月17日10:00开始,到3月23日23:59:59结束;第二轮自2025年3月24日10:00开始,到3月30日23:59:59结束;第三轮自2025年3月31日10:00开始,到4月6日23:59:59结束;第四轮自2025年4月7日10:00开始,到4月13日23:59:59结束。消费券在第一轮全部发放,申领的消费券只可在本轮次核销。如申领的消费券在每发放轮次最后1天未使用,消费券自动失效,资金回归消费券资金池,进入下一轮发放。在活动期间消费券提前核销完毕活动即结束,如在活动截止日消费券名额未核销完毕的,系统自动收回。

2.消费券设置:此次共发放30万元定向消费券,须在指定小微餐饮、住宿、零售单位线下实体店消费。消费券为满减券(虚拟电子券),共发放0.9万张,面额分为3种:面额20元(满100元减20元),发放0.5万张;面额40元(满200元减40元),发放0.3万张;面额80元(满400元减80元),发放0.1万张。消费券种类数量在消费券发放过程中,依据实际使用核销情况,适当进行调整。

3.消费券领取和使用规则:在微信小程序搜索“皖邮惠”或微信扫描“皖邮惠”小程序二维码,进入页面后点击“徽动消费 乐享蓼城”页面领取:每人每发放轮次仅限抢1张消费券。原则上先到先得,领完为止。活动期间,消费者凭消费券在活动参与餐饮商超单位消费时(不适用预付充值消费),满足使用条件,使用微信扫描商家二维码支付时,在页面中选择消费券进行核销,核销后支付优惠后的金额。每次支付只能享受1个档级的政府补贴。本次活动仅限参与活动的餐饮商超线下实体店,可叠加其他优惠使用。消费券使用门槛以订单金额为准,不能拆分使用。若消费者发生消费退款情况,消费券作废。

五、活动步骤

(一)汽车促消费补贴申请

1.申请前提:消费者在指定的参与活动汽车销售企业购买符合要求的汽车并取得购车发票和《机动车行驶证》,发票和行驶证时间要求在2025年3月15日—4月20日期间。

2.补贴申请:消费者在参与活动汽车经销企业的指导下,通过指定申报小程序上传申请材料,按照界面要求填写并提交完整报名信息,上传活动期间开具的购车发票、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完成报名。县商务局聘请第三方机构按照信息提交时间进行审核,先到先得,兑完即止。

3.提交资料:参与活动的汽车经销企业需在活动结束后15天内,将审核通过的消费者身份证件、购车发票、在六安纳税完税证明、《机动车行驶证》(必须在六安上牌)、银行卡信息(必须与购车发票上的人员信息一致)、审核通过的小程序截图等复印件及配套优惠政策确认函、汽车消费补贴申请表统一提交至县商务局。以上所有资料持证(件)人、文书签署人、证件号码必须为消费者本人。

4.拨付资金:县商务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提交材料准确性、真实性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并公示无异议后,将购车补贴拨付到消费者提供的银行账户。

(二)通用普惠类和定向消费券补贴申请

1.通用普惠类消费券和定向消费券补贴由参与活动商家先行垫付。

2.活动结束后,县商务局会同邮政霍邱分公司对参与活动单位后台核销数据予以核算,并聘请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经公示无异议后,根据参与活动单位实际补贴费用予以足额兑付。

六、职责分工

(一)县商务局负责本次促消费活动的方案制定和牵头组织实施,确定参与活动的商家,并组织引导相关部门、企业、平台、媒体做好活动各项工作。

(二)邮政霍邱分公司、建设银行霍邱支行为活动提供技术支持,同时保证平台系统运营平稳、程序合法、数据安全,确保政府资金真实、安全、有效使用。

(三)参与活动的商家需向县商务局签订承诺书,主动配合做好促消费活动的宣传和引导工作,不得误导、欺骗消费者。同时可结合自身情况制定叠加本单位在活动期间的优惠让利措施,扩大优惠力度,其中汽车销售企业原则上按不低于1:1的标准叠加补贴或等值服务。

(四)活动期间,参与活动的商家要保证产品及服务质量、无虚假宣传和变相加价行为,不得进行预付充值;不得以任何形式自行或者协助他人套取活动资源、参与作弊、开展虚假交易等。

七、活动监管

县商务局和邮政霍邱分公司、建设银行霍邱支行对消费券发放活动进行全程监督检查。为防止不法商家套取财政资金,活动期间,将通过后台对消费券核销数据进行系统监控和人工比对,工作人员每天对系统数据进行筛查,严禁违规交易,发现疑似商家将立即停止其参与活动并予以曝光,同时追究其相关责任。同时县商务局也将会同相关部门加大对参与商家的实地走访和现场检查力度。

活动具体内容和未尽事宜,由霍邱县商务局负责解释。详情可咨询0564-2717688、2717682

附件:参与商户明细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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