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商务局党组成员、总经济师王忠俊解读霍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霍邱县农村电商提质增效工作方案》的通知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霍邱县商务局 发布时间:2020-12-23 15:25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一、制定背景和依据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和关于农村电商发展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电商提质增效工作方案的通知》(皖政办〔202012)和《六安市推动农村电商提质增效加快电商发展工作方案》(六政办秘〔2020145)等文件要求,为着力解决我县当前电商经营主体不强,电商产品品牌化和标准化程度不高,电商与农户的利益联结机制不稳固,农村冷链物流配套不完善等题,持续推动农村电商提质增效,特制定此工作方案。

二、工作目标

聚焦农村产品上行,改善基础设施,壮大电商经营主体,培育推广电商品牌,完善电商供应链体系,推进形成稳定利益联结机制,推动电子商务在打赢脱贫攻坚战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发挥更大作用。到2020年底,全县力争培育农村产品上行超1000万元的电商经营主体2家、省级电商示范乡镇1个、省级电商示范村3个、市级电商示范乡镇1个、市级电商示范村4个,农村产品网络销售额超过.11亿元。

 

三、主要内容

        ()增强主体运营能力。根据上级有关政策,对经认定的农村产品上行超1000万元的电商经营主体,按上行网络销售额给予一次性奖励。对入统的限上电商企业,按网络零售额分档给予一次性上台阶奖励。全面支持推广“电商企业+基地+合作社+农户"模式。鼓励电商企业做大做强,对本地电商企业新开设天猫、京东等大型电商平台旗舰店,参加境内外电商展会纳入限上社零统计等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支持电商返乡创业,对将网店注册地迁回本地并在本地有实绩的返乡创业电商企业,给予一次性分档奖补(县商务局、县财政局)

()培育推广电商品牌。组织县内电商企业积极参与省、市好网货大赛。培育地域特色鲜明、品质优良的网货品牌和产品,支持品牌产品与电商平台对接合作,多渠道开展电商的宣传推广活动(县商务局)。到2020年底,新培育“三品一标”农产品18个以上(县农业农村局)。加大网销农产品抽检力度(县市场监管局)

()拓宽市场销售渠道。加强电商企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电商平台对接合作。支持有实力的电商企业和平台参与整合县内农村产品和品牌企业资源开展网络推广销售、产地直供直采(县商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邮政分公司,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支持符合条件的农村电商企业参加省内外农村产品展销类展会活动(县商务局)。对电商经营主体组织开展直播带货等活动的,给予适当奖补(县商务局、县财政局)。到2020年底,新培育省级特色旅游名镇1个以上、省级特色旅游名村1个以上,支持乡村休闲旅游与电子商务融合发展,带动农副土特产品等当地旅游商品网上销售(县文旅体局)

()完善配套服务设施。发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作用,支持符合条件的冷链物流设施项目建设(县财政局、县发改委)。对涉农电商企业、农产品流通企业建设改造与农村电商发展相匹配的流通设施设备、租用冷冻冷藏相关流通设备设施的,给予适当补助(县商务局、县财政局)。支持建设仓储物流中心,发展仓配一体化,提高物流快递企业的信息化、智能化水平。支持快递自动智能分检配备(县邮政管理局、县商务局、县财政局、县发改委)。推进客运、物流、邮政、快递等为一体的农村综合运输服务站点建设,到2020年底,建设乡镇运输服务站28(县交通运输局)。加快推进“快递进村”,新增行政村快递服务网点28(县邮政管理局)。光纤和4G网络向自然村延伸,行政村覆盖率100%(县经信局)。运用大数据技术手段,建立完善全县电子商务经营主体名录库和数据监测平台,按照电商统计指标开展数据监测和分析工作(县统计局、县商务局、县数据管理局)

()促进电商发展集聚。继续实施省市级示范镇、示范村奖励政策。对经认定的省、市级农村电商示范镇、示范村,在省、市级奖励的基础上,县级再给予一次性奖励。积极组织创建省市级电子商务示范园区、示范企业,对获奖单位给予一次性奖励(县商务局、县财政局)。大力推进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建设,力争进入省推进农产品流通现代化、农村电商全覆盖巩固提升行动成效明显的县(县商务局、县财政局、县扶贫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支持我县电商园区参与省级电子商务类服务业集聚区、县域特色产业集群(基地)建设(县发改委、县经信局)。充分发挥县电商协会作用,加强我县电商企业的交流协作,参加省网商大会(县商务局、县财政局)

()强化电商人才培育。积极争取在我县设立省级农村电商讲习基地(县商务局)。《电子商务实操手册》纳入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推荐教材目录(县农业农村局)。开展订单式、定向定岗电子商务就业技能培训,增加社交电商、直播销售、包装设计、营销策划等实操技能培训(县人社局)。到2020年底,全县职业院校设置电子商务相关专业点不少于3(县教育局)。支持参与各级电商直播大赛,发现和培养优秀主播人才(县商务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采取“走出去”的方式对县、乡、村干部开展培训,组织企业负责人参加电子商务相关培训,不断提高电子商务应用能力(县商务局、县财政局)

()提升电商扶贫实效。推进贫困村电商服务网点分类管理、动态调整、功能覆盖,县级电商公共服务中心承担网点运营监督和本地农村产品信息收集整理职责(县商务局、县邮政分公司、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县、乡()、村及网点运营企业明确贫困村网点指导负责人(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县邮政分公司)。驻村扶贫工作队、村干部、产业发展指导员收集提供贫困村、贫困户产品信息(县扶贫局、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对农产品上行年网络销售额达到10万元的贫困村网点给予一次性奖励。电商经营主体收购贫困村、贫困户农村产品的,对贫困户开展订单包销并免费发放生产资料的,给予适当补助(县商务局、县财政局)。对贫困户通过村级电商服务网点邮寄自产网销农产品的,每单给予5元的补贴,每户每年不超过1000元。对我县参与扶贫的电商企业年发货农产品快递单不少于2万单的,每单给予最高1元的补贴,最高补贴6万元。对中小电商微商收购贫困村、贫困户农产品进行网络销售,且年快递单量不少于2000单的,每单给予最高2元的补贴,最高补贴2万元(县商务局、县财政局、县邮政管理局)。鼓励支持销售扶贫产品品种多、金额大、带贫成效明显、服务机制健全、支持政策优惠的线上销售平台,争创全国消费扶贫示范单位(县扶贫局、县商务局、县供销社)

()加强政策资金保障。统筹各级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我县电商发展,重点支持农村产品上行、经营主体培育、电商物流体系建设、利益联结机制、示范创建、产销对接等。探索以购买服务和奖补等方式,依托知名电商平台资源和信息优势,提升农产品上行规模和质量,建设完善我县电商产业链供应链体系,培养电商人才。(县商务局、县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鼓励金融机构开发适合农村电商发展的金融产品,探索以电商交易额为授信基础提供免抵押贷款(县银保监组、县地方金融监管局、中国人民银行霍邱支行)。支持购买农村电商公共服务,探索公共服务市场化运营机制(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

四、工作要求及下一步方向

各乡镇(开发区)、县有关部门要把推进农村电商提质增效纳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点工作内容。各乡镇(开发区)要及时制定细化方案,明确工作要求,完善政策措施,健全协作机制,严格绩效评估;压紧乡镇(开发区)直接主体责任,明确县级有关部门和乡()、村工作任务,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如期完成。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对弄虚作假的要严肃问责(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县直有关部门)。县有关部门要强化协作,加强业务指导,督促目标任务落实。总结推广农村电商发展典型案例和经验,健全农村电商发展长效机制,推动全县农村电商高质量发展(县电子商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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