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政府、开发区管委,成品油经营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成品油市场监督管理,规范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根据《六安市商务局关于做好成品油流通管理“放管服”改革工作的通知》(六商务2020年11号)文件要求,现就做好2022年度全市成品油经营企业年度检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年度定期检查范围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全县已领取成品油经营批准证书的零售经营企业(加油站、点、船)。
二、年度定期检查内容
(一)相关证照情况;
(二)企业基础信息及其经营设施是否符合有关技术规范的要求;
(三)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四)年度环保工作情况;
(五)年度经营状况;
(六)安全、消防、环保、市场监管等相关职能部门对企业的检查及整改情况。
三、年度定期检查材料
企业应当向商务主管部门提交下列年度定期检查材料:
(一)企业年度自查报告;
(二)《成品油经营企业年度审查登记表》(附件3);
(三)《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副本原件;
(四)《营业执照》、《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土地使用权证》等复印件。水上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加油船)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复印件;
(五)因违规、违法经营被相关职能部门依法查处的,需提交有关说明、整改措施以及执法部门出具的处理意见等材料;
(六)加油站(点、船)近期的外观图片(纸质);
(七)停歇业的企业还应提交《成品油经营企业暂时歇业申请表》。
(八)租赁站或加盟站双方应分别向商务主管部门作出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承诺和质量合格承诺,产权方为第一责任主体,如产权方无法履行主体责任,由租赁方(加盟方)履行主体责任。同时加油站罩棚上需要体现持证站原名。
企业提交的纸质材料应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应与原件保持一致且清晰可辨;电子材料按照安徽成品油行业地理信息管理系统(GIS)(以下简称GIS系统)要求,提供JPG格式图片,方便录入GIS系统。附件3填报内容要求按填表说明认真填写。纸质材料准备一式二份,按顺序以A4纸规格装订成册,交由县商务局受理窗口核实,并留档收存后,方视为年检受理。
四、年度定期检查分工
根据《六安市商务局关于做好成品油流通管理“放管服”改革工作的通知》(六商务2020年11号),我局负责组织辖区内所有成品油经营企业(含中石化、中石油、中化石油、高速石化所属加油站、加油船)的年检工作。并在GIS系统中录入除中石化、中石油、高速石化以外,所有辖区内其他国有、集体、民营成品油经营企业的年检信息。
中石化、中石油及高速石化加油站在GIS系统中自行录入年检信息,并将纸质年检资料报我局窗口。
五、年检时间和程序
各企业应于2023年9月18日前提交材料,我局在2023年9月20日前,完成成品油经营企业年度定期检查工作。同时完成GIS系统网上申报。
(一)企业申报阶段(2023年9月14日——9月18日)。各成品油经营企业按照年检工作要求,在正常工作日内(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向政务中心三楼商务局56号窗口提交年检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二)县级审核阶段(2023年9月19日——11月20日)。县商务局查验企业上报的材料,依据属地乡镇及商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应急局、公安局等执法部门出具的处理意见,在《年检基础信息登记表》(附件3)中签署年检意见(分为四类:合格、不合格、停业、未参加年检),并加盖年检机关公章。
(三)汇总上报阶段(2023年11月21日—— 11月25日)。县商务局完成辖区内年检工作后,撰写年度检查工作总结,并填报相关表格,经研究后形成正式文件(含电子版)于11月30日前上报市商务局。同时,将年度检查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的合格成品油经营企业名单报市商务局备案。
六、年检要求
成品油经营企业年度检查工作是改善和加强成品油流通行业管理、维护市场秩序的重要手段之一,是进一步严格市场准入、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举措。
1、各经营企业务必高度重视,及时开展自查自纠,认真撰写、填写和报送相关资料,严把时间节点,不拖拉、不延期。凡逾期不报送的,不再补检,后果责任自负。
2、各经营企业所提供的资料务必真实可靠,法人、证书编号、企业名称、公章等必须保持严格一致。凡材料不真、数据不实、证照不全、信息不符的,一律不予受理或列为不合格层次,为此产生的后果和责任由企业自行承担。
3、商务窗口(联系电话:0564-2717149)须严格把关,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及时通知各经营企业。
4、严格签署审核意见。我局将严格审查年检材料,签署审核意见。对在2022年度开展的有关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安全巡查、环保、证照和经营设施等方面情况,涉及油气回收、双层罐改造、安全巡查记录等;且未整改合格的一律不予通过年度定期检查。年度检查过程中发现涉及国土、环保、安全、消防、规划建设、价格、质量计量及成品油零售环节无证照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将有关情况通报相关部门、依照职责分工查处。对年度检查停歇业的成品油经营企业,必须收回其成品油经营批准证书正、副本原件,并督促其完善相关手续。
5、年检期间,原则上不再办理变更、转让等手续。申请注销的企业,可以另行具文上报。
霍邱县商务局
2023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