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继续深入推进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建设,围绕县内优势特色产业,加强农村电商经营主体培育,加大县域电商公用品牌“蓼城淮味”培育力度,鼓励支持直播电商、社交电商等新型经营业态发展,充分发挥电商助力乡村振兴作用。
2.预计2022年农村电商销售额增幅不低于15%,网络零售额增幅不低于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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