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权力 |
权力事项名称 |
实施 |
权限划分 |
设定(实施)依据 |
是否属依申请事项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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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项 |
子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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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其他权力 |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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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县 |
市级:市辖区内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第九条 :从事货物进出口或者技术进出口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应当向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机构办理备案登记;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规定不需要备案登记的除外。备案登记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规定。 |
是 |
2022年12月已经取消 |
2 |
其他权力 |
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发卡企业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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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县 |
市级:规模发卡企业 |
《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商务部令2012年第9号)第七条:发卡企业应在开展单用途卡业务之日起30日内按照下列规定办理备案:(一)集团发卡企业和品牌发卡企业向其工商登记注册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备案;(二)规模发卡企业向其工商登记注册地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备案;(三)其他发卡企业向其工商登记注册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备案。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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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其他权力 |
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审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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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市、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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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财政部 商务部《关于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企〔2014〕36号)《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第五条:中央有关部门(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部门(以下简称省级财政部门)和同级商务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级商务部门)负责组织本部门(机构)或本地区所属企业、单位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的项目库建设、项目申报、审核、资金拨付、监督及绩效评价等工作。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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