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商务厅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农村电商民生工程绩效评价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皖商建〔2019〕140号)要求,结合安徽省农村电商提质增效工程绩效评价指标,制定霍邱县农村电商提质增效工程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一、一级指标投入满分18分,自评得分18分。
二级指标项目申报管理。(1)奖补政策合规性。根据《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商务厅关于省级农村电商奖补政策的通知》(皖财企〔2019〕395号)要求,合规制定2020年农村电商民生工程建设奖补政策的,得6分。霍邱县按照要求制定了《霍邱县促进电子商务发展的若干扶持政策》(霍政秘〔2020〕145号),此项得6分。(2)项目申报符合性。第一项:制定了2020年农村电商年度工作方案,得2分,我县制定了《霍邱县农村电商提质增效工作方案》,此项得2分。第二项:申报项目符合县(市、区)制定的申报材料要求,得2分,霍邱县的项目申报严格按照申报材料要求准备,此项得2分。(3)审批程序规范性。第一项:县级主管部门对项目实施申报材料按制定的政策方案进行规范审核的,得1.5分,霍邱县商务局对项目实施申报材料严格按照制定的政策方案进行规范审核,此项得2分。第二项:市级主管部门对相关县(市、区)项目建设和资金情况进行检查,并反馈省级主管部门的,得1.5分。市商务局对我县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实地检查,此项得1.5分。
二级指标资金落实。(1)奖补资金到位率。奖补资金到位率达到100%得2分,每降低一个百分点扣0.1分,扣完为止。(2)奖补资金到位及时性。奖补资金到位及时率为100%、90%(含)-100%、80%(含)-90%、80%以下,分别得3分、2分、1分,0分。按照相关文件要求,我县农村电商提质增效工程获得省级106.8万元资金支持,所有资金按照规定要求和程序于12月21日拨付至有关企业或单位,此项得5分。
二、一级指标过程满分24分。自评得分24分。
二级指标项目管理。(1)管理制度健全性。第一项:市、县(市、区)建立工作责任制,明确职责分工,加强责任落实,得2分。我县制定了《霍邱县农村电商提质增效工作方案》(霍政办秘〔2020〕103号),明确了职责分工,此项得2分。第二项:县级主管部门建立项目实施监督管理制度,得2分。我县制定了《霍邱县商务局 霍邱县财政局关于印发霍邱县农村电商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邱商务〔2019〕52号),对项目实施监督管理,此项得2分。第三项:县(市、区)建立财务管理制度和绩效评价制度,对农村电商民生工程建设进行规范管理,得2分。霍邱县商务局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并在出台的《霍邱县农村电商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邱商务〔2019〕52号)中明确项目绩效评价要求,此项得2分。(2)制度执行有效性。第一项:市级主管部门对工作推进进行研究部署和监督指导,得1分。市商务局多次在会议上安排部署农村电商民生工作,并就民生宣传、督查检视等方面做了安排部署,现场指导项目推进,此项得1分。第二项:县级主管部门2020年实施调度和检查达到1次,1次1分,满分2分,少1次扣1分,扣完为止。县商务局对农村电商提质增效工程项目建设多次实施调度,并开展实地督查检查,此项得2分。第三项:市、县(市、区)对项目是否按财务管理制度执行,得1分。霍邱县对农村电商提质增效工程严格按财务管理制度执行,此项得1分。第四项:市、县(市、区)对项目是否按规定开展绩效评价,得2分。霍邱县按照要求开展农村电商提质增效工程绩效评价,并形成绩效评价自评报告,此项得2分。第五项:如出现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此项为0分。霍邱县农村电商提质增效工程未出现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二级指标财务管理。(1)会计核算规范性。第一项:制定或具有相应的资金管理办法符合相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得2分。我县制定了《霍邱县商务局 霍邱县财政局关于印发霍邱县农村电商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邱商务〔2019〕52号),此项得2分。第二项:建立资金专账,并做到专款专用得1分。霍邱县建立资金专账,并做到了专款专用,此项得1分。第三项:县级主管部门对项目拨付符合程序并进行公示,得2分。霍邱县商务局按照要求和程序对项目资金进行拨付和公示。(2)资金使用合规性。第一项:按规定及时、准确拨付项目实施单位奖补资金,手续完备得1分。霍邱县按规定及时、准确拨付项目实施单位奖补资金106.8万元,相关手续齐全,此项得1分。第二项:资金支付凭证合规,不存在大额现金支付、不合规票据支出等得2分,发现1处不合规支出扣1分,扣完为止。经巡视巡察和审计,未发现此类现象,此项得2分。第三项:如发现截留、挤占、挪用、虚报套取资金的,此项为0分,经市商务局组织的第三方绩效评价,未发现此类现象。(3)监督检查有效性。第一项:市或县级主管部门适时组织开展专项资金监督检查得1分;市商务局多次对我县农村电商提质增效工程开展专项资金监督检查和实地督查,此项得1分。第二项:对监督检查和绩效自评中发现的问题都得到了及时整改落实得1分,县商务局按照要求开展民生工程检视工作,并针对发现问题制定了整改措施,现已全部整改落实到位。第三项:对2020年以前开展的项目已开展绩效评价得2分。对2020年实施的农村电商提质增效工程已开展绩效自评,形成自评报告,此项得2分。
三、一级指标产出满分28分,自评得分28分。
二级指标项目产出。(1)目标任务完成率。示范镇、示范村、年网销额超1000万元企业、年网销额超100万元品牌按民生工程规定的目标任务分解表,按比例得分,每项内容各2分。霍邱县农村电商提质增效工程目标任务完成率为100%,此项得8分。(2)完成时效性:各市12月31日前反馈绩效自评报告的,得10分,迟1天扣0.5分。我县绩效自评报告12月21日完成,此项10得分。(3)建设规范性:示范镇、村、点、年网销额超1000万元企业、年网销额超100万元品牌符合《安徽省推进“电商安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省级农村电商示范建设等申报工作的通知》(皖商明电〔2020〕34号)文件要求,示范镇得3分,示范村得3分,示范点得2分,年网销额超1000万元的企业得1分,年网销额超100万元的品牌得1分。经省市审核认定,霍邱县超额完成目标任务,此项得10分。
四、一级指标效果满分30分,自评得分30分。
二级指标项目效益。(1)社会效益。第一项:通过项目实施,促进本市农村电商发展的,得2分;霍邱县扎实推进农村电商提质增效工程,超额完成民生工程目标任务,促进了本市农村电商发展,此项得2分。第二项:组织开展农村电商产销对接活动的,市级每次1分,县及以下部门1次0.5分。满分2分。霍邱县通过举办“网络助农 云启霍邱”直播助农、联合肥东县举办中秋电商扶贫产销对接会、霍邱.肥东产销对接会、安徽省直单位定点帮扶成果展暨全省优质特色扶贫产品展示展销会等活动,此项得2分。第三项:2020年,至少有1个电商促进贫困户增收的案例或电商扶贫报道在市级及以上媒体刊登,得2分。10月7日,学习强国安徽学习平台对我县做了“电商扶贫催开幸福花”的报道 ,此项得2分。第四项:获得省级媒体宣传和省级部门印发交流推广,1次得1分;获得国家级媒体宣传和国家有关部委印发交流推广,1次得2分。满分2分。中国新闻网对我县做了“安徽霍邱“电商达人”吴命鹏:身残志坚勇创业”的报道。(2)经济效益。第一项:农村产品网销额增长率达到25%以上,得4分,低于25%按比例扣分;霍邱县2020年农村产品网销额增长率为28.42%,此项的4分。第二项:市级完成农村电商示范镇、示范村、年网销额超1000万元企业、年网销额超100万元品牌的培育任务,每项得1分,满分4分。据市商务局反馈,我市已完成农村电商示范镇、示范村、年网销额超1000万元企业、年网销额超100万元品牌的培育任务,此项得4分。(3)可持续影响。第一项:农村电商项目正常运营维护的,得4分。我县“两中心一站点”目前运营正常,有效运营维护,此项得4分。第二项:完成农村电商经营主体的培育任务的,得3分,未完成按比例扣分。我县目标任务是培育农村电商经营主体100个,目前已新增电商经营主体107个,完成目标任务,此项的3分。第三项:农村电商实操培训人数占培训总人数的比例达30%以上的,得3分,未完成按比例扣分。截至目前,我县电商培训人数830余人,其中实操人数287人,实操培训人数占培训总人数的比例达34.57%,此项得3分。(4)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通过随机问卷调查、电话访问、现场走访等形式,对社会公众、受益对象满意度进行调查,达到90%为4分,每降低一个百分点扣0.2分,扣完为止。我县对10名社会公众、受益对象进行满意度调查,满意度100%,此项自评得分4分。
按照《安徽省商务厅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农村电商民生工程绩效评价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皖商建〔2019〕140号)标准,我县一一开展自评,满分100分,自评得分100分。
霍邱县商务局
2020年12月29日
附件
安徽省农村电商民生工程绩效评价指标
序号 |
一级 |
二级 |
三级 |
指标 |
指标解释说明 |
评分标准 |
备 注 |
1 |
投入 |
项目申报管理 |
奖补政策合规性 |
6 |
评价要点: |
各县(市、区)根据《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商务厅关于省级农村电商奖补政策的通知》(皖财企〔2019〕395号)要求,合规制定2019年农村电商民生工程建设奖补政策的,得6分。 |
6 |
2 |
项目申报符合性 |
4 |
评价要点: |
1.制定了2020年农村电商年度工作方案,得2分; |
4 |
||
3 |
审批程序规范性 |
3 |
评价要点: |
1.县级主管部门对项目实施申报材料按制定的政策方案进行规范审核的,得1.5分; |
3 |
||
4 |
资金落实 |
奖补资金到位率 |
2 |
评价要点: |
奖补资金到位率达到100%得2分,每降低一个百分点扣0.1分,扣完为止。 |
2 |
|
5 |
奖补资金到位及时性 |
3 |
评价要点: |
奖补资金到位及时率为100%、90%(含)-100%、80%(含)-90%、80%以下,分别得3分、2分、1分,0分。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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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过程 |
项目管理 |
管理制度健全性 |
6 |
评价要点: |
1.市、县(市、区)建立工作责任制,明确职责分工,加强责任落实,得2分; 3.县(市、区)建立财务管理制度和绩效评价制度,对农村电商民生工程建设进行规范管理,得2分。 |
6 |
7 |
制度执行有效性 |
6 |
评价要点: |
1.市级主管部门对工作推进进行研究部署和监督指导,得1分; 2.县级主管部门2020年实施调度和检查达到1次,1次1分,满分2分,少1次扣1分,扣完为止; |
6 |
||
8 |
财务管理 |
会计核算规范性 |
5 |
评价要点: |
1.制定或具有相应的资金管理办法符合相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得2分; 3.县级主管部门对项目拨付符合程序并进行公示,得2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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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资金使用合规性 |
3 |
评价要点: |
1.按规定及时、准确拨付项目实施单位奖补资金,手续完备得1分;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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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监督检查有效性 |
4 |
评价要点: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督查,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主管或财政、审计等部门对财政资金使用情况的有效监控。 |
1.市级或县级主管部门适时组织开展专项资金监督检查得1分; 3.对以前开展的项目已开展绩效评价得2分。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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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产出 |
项目产出 |
任务完成率 |
8 |
评价要点: |
示范镇、示范村、年网销额超1000万元企业、年网销额超100万元品牌按民生工程规定的目标任务分解表,按比例得分,每项内容各2分。 |
8 |
12 |
完成时效性 |
10 |
评价要点: |
各市12月31日前反馈绩效自评报告的,得10分,迟1天扣0.5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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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项目规范性 |
10 |
评价要点: |
1.示范镇、村、点、年网销额超1000万元企业、年网销额超100万元品牌符合《安徽省推进“电商安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度省级农村电商示范建设等工作的通知》(皖电商办〔2018〕7号)文件要求,示范镇得3分,示范村得3分,示范点得2分,年网销额超1000万元的企业得1分,年网销额超100万元的品牌得1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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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效果 |
项目效益 |
社会效益 |
8 |
评价要点: |
1.通过项目实施,促进本市农村电商发展的,得2分;2.组织开展农村电商产销对接活动的,市级每次1分,县及以下部门1次0.5分。满分2分。 3.2019年,至少有1个电商促进贫困户增收的案例或电商扶贫报道在市级及以上媒体刊登,得2分; 4.获得省级媒体宣传和省级部门印发交流推广,1次得1分;获得国家级媒体宣传和国家有关部委印发交流推广,1次得2分。满分2分。 |
8 |
15 |
经济效益 |
8 |
评价要点: |
1.农村产品网销额增长率达到25%以上,得4分,低于25%按比例扣分;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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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可持续影响 |
10 |
评价要点: |
1.农村电商项目正常运营维护的,得4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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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
4 |
评价要点: |
通过随机问卷调查、现场走访等形式,对社会公众、受益对象满意度进行调查,达到90%为4分,每降低一个百分点扣0.2分,扣完为止。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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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00.00 |
100.00 |
- |
100.00 |
- |
- |
1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