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企业(个人):
根据《霍邱县农村工作领导组关于印发2018年度发展现代农业奖补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霍农组 [2018]2号)相关要求,请符合电商“互联网+农业”项目及其他相关电子商务项目奖补申报条件的企业或个体网商,按照相关要求准备对应实证材料按期如实申报。
一、项目申报内容
奖补资金由符合条件的企业(含个人)、乡镇政府、行政村自行申报,经县商务局初审后,报县农村工作领导组审核批准。企业申报,需提供《霍邱县现代农业以奖代补资金项目申请表和验收表》(附件2)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所有材料需加盖企业、乡镇(村)公章。具体项目如下:
(一)电商“互联网+农业”
1.鼓励个人、企业销售县域农特产品,对年线上销售额达到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上的,每年分别一次性给予0.5万元、1万元、3万元、5万元奖励。
申报材料:(1)企业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2)网店注册信息页面截图;(3)第三方平台网店主页截图;(4)2018年度销售额证明材料或后台交易总额记录统计截图;(5)主要农产品销售记录截图;(6)申报5万元以上的需提供有资质中介机构销售额专项审计报告复印件;(7)其它证明材料。
2. 对加入并有效使用我县电商农产品品牌培育和防伪溯源体系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或电商企业,一次性给予1万元奖励,对采购并运用物联网设备技术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或电商企业,按照其物联网设备投资总额的20%给予一次性奖补,奖补上限为10万元。
申报材料:(1)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或电商企业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2)网店注册信息页面截图;(3)第三方平台网店主页截图;(4)加入并有效使用我县电商农产品品牌培育和防伪溯源体系的证明材料,或者采购并运用物联网设备的证明材料;(5)申报5万元以上的需提供有资质中介机构销售额专项审计报告复印件;(6)其它证明材料。
3. 对租用场地从事县域农特产品线上销售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或电商企业,按其实际使用面积给予每平方米10元/月的补贴,年补助金额不超过5万元且不高于其年租金的70%。
申报材料:(1)企业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2)从事县域农特产品线上销售的证明材料,包括网店注册信息页面截图、第三方平台网店主页截图等;(3)企业场地租赁合同复印件;(4)场地租赁发票复印件;(5)企业本年度工作总结;(6)其它证明材料。
4. 对当年新注册电子商务公司、开设网店销售县域农特产品且当年销售实绩5000元以上的,给予一次性2000元奖励。
申报材料:(1)企业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2)网店注册信息页面截图;(3)第三方平台网店主页截图;(4)2018年度销售额证明材料或后台交易总额记录统计截图;(5)其它证明材料。
(二)农产品展示展销
经县级以上政府部门组织当年在省内、省外参加涉农产品(含林业、旅游业和农业电商等)展示展销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每次分别奖励1万元、2万元。
申报材料:(1)企业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2)参加展示展销的文件复印件;(3)展示展销照片3张以上;(4)网店注册信息页面截图;(5)第三方平台网店主页截图;(6)2018年度网销证明材料或后台交易截图;(5)其它证明材料。
二、项目申报程序
1.请符合条件的项目单位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如实申报。
2.请各项目申报单位认真填报相关材料,申报材料一式三份,经所属乡镇(开发区、示范区)初审同意后,于3月11日前报县商务局,逾期不再受理。
3、经县商务局初审、公示后,报县农村工作领导组审核批准。
三、项目申报要求
1、上述扶持政策,符合其他多项奖励、补助,以最高标准申领,不重复享受;如已在现代农业、工业和民营经济等申领同项目补贴的,不再享受。
2、项目申报单位对项目建设内容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弄虚作假、套取资金的,一经发现,予以通报批评,追回资金,5年内取消申报各级财政补助和奖励资格,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3、当年度发生较严重侵权、欺诈、较大安全生产事故或其他违法事件的企业或个人,取消享受财政奖补资金的资格。
4、项目申报由县商务局组织实施,负责解释,并根据相关政策的变动做出相应的修订。
地址:城南电商大厦212室
联系人:杨天江
联系电话:0564-6010036 13865456664
附件:1、 霍邱县农村工作领导组关于印发2018年度发展现代农业奖补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docx
2、 《霍邱县现代农业以奖代补资金项目申请表和验收表》.xls
霍邱县商务局
2019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