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霍邱县委办公室 霍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为民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霍邱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8-10-22 00:00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为做好《中共霍邱县委办公室霍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为民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贯彻落实,现就《实施意见》提出以下解读:

1.关于进一步加强为民服务体系建设的背景是什么?

近年来,随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转变政府职能,强化行政权力监督,促进依法行政、阳光行政、高效行政,构建廉洁型政府、法治型政府、服务型政府,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和提供高效便民的政务服务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根据省委、省政府出台皖办发〔2013〕19号、市委六发〔2016〕6号以及市委、市政府六办发〔2016〕36号等文件精神,要求把村级为民服务大厅全面建成规范化的村级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和政务代办中心、便民服务中心(一平台两中心),完善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功能配套,推行村干部集中办公。为了落实上级部署,更重要的是为进一步加强为民服务体系建设,我县适时出台了一份具有系统性、指导体系建设的文件。

2.进一步加强为民服务体系建设的总体目标是什么?

《实施意见》指出,按照“利民、便民、公开、规范、效能”要求,实现中心建设、运行、发展和管理的统一规范,着力构建标准统一、覆盖城乡、上下联动、功能完善、运行高效的为民服务体系。具体实现2017年底,乡镇为民服务中心建成率达100%,规范化率达90%以上;村(社区)为民服务工作站建成率达到80%,其中,所有中心城区的社区和市美好乡村示范点规范化率达100%。不断加强政务服务监管、提高政务服务效率、提升政务服务水平。

3.进一步加强为民服务体系建设的具体工作任务是什么?

《实施意见》对为民服务体系建设的具体工作任务作了五点要求:一是统一进驻事项。乡镇党委、政府要结合实际,全面梳理基层为民服务项目,结合实际制定《霍邱县xxx乡镇为民服务中心为民服务事项目录》、《村(社区)为民服务事项指导目录》,并根据群众需求和形势发展予以动态调整。二是明确人员配置。乡镇为民服务中心和相关部门要严把窗口工作人员进口关,确保窗口工作人员相对稳定,并加强对窗口工作人员的理论、业务培训和日常管理,乡镇党委或政府明确一位负责同志分管为民服务中心,党政办具体负责管理,明确专职人员负责为民服务大厅的日常管理、监督;村(社区)明确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村(社区)为民服务工作站实行大厅式集中办公。三是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充分运用现代信息网络技术,依托政府权力网上运行平台,通过信息共享、互联互通、业务协同,实行审批和服务事项在线咨询、网上办理、电子监察,全面推进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进乡镇。重点建立乡镇为民服务中心受理、县政务服务中心分发、县直相关部门办理、县政务服务中心定时送达(快件)的运行机制。四是完善制度建设。各乡镇依据县政务服务中心制定的乡镇为民服务中心制度,建立健全协调联动和工作对接制度,健全岗位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五是加强政务公开。乡镇为民服务中心、村(社区)为民服务工作站要设置政府(村务)公开查阅点,配置信息化设备,方便群众现场查阅各类政务信息。

4.进一步加强为民服务体系建设将采取哪些主要措施?

《实施意见》从以下四个方面提出措施。一是加强硬件设施。乡镇为民服务中心统一悬挂“XX乡镇为民服务中心”牌子。村(社区)为民服务工作站应统一悬挂“XX村(社区)为民服务工作站”牌子。对乡镇服务大厅要求面积不低于100平方米,村(社区)为民服务工作站不低于40平方米,服务大厅做到“十有”建设标准。二是加强政务服务规范化建设。利用五点要求实现具体的工作任务,加强政务服务规范化建设。三是优化服务资源。按照“新建与改建并重、以改建为主”的原则,扎实做好乡村两级为民服务大厅建设工作。切实改变条块分割、资源分散、信息孤立、重复建设等现状。全面落实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成果,将能够纳入乡镇为民服务中心受理的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项目开列服务清单下达乡镇。充分运用现代信息网络技术,依托政府权力网上运行平台,大力推动“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努力打造资源共享、互通互联的为民服务平台,实行线上与线下相融合,做到利企便民。四是理顺管理体制。健全各级党委、政府统一领导,政府统筹安排,政务服务中心具体负责,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的管理体制。县政务服务中心负责指导、协调全县为民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县民政、财政、人社、公安、国土、住建、农委、卫计、文广等有关职能部门要各负其责,通力配合;县有关部门加强对为民服务建设的政策研究、工作指导和督促检查。

5.如何保障为民服务体系建设?

《实施意见》从加强组织领导、加强队伍建设、注重督导考评等方面,明确了进一步加强为民服务体系建设的保障措施。各级党委、政府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提高思想认识,树立“小政府、大服务”工作理念,真正让为民服务体系建设成为合民愿、顺民意、惠民生的“德政工程”和“民心工程”。各乡镇党委、政府是基层为民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健全组织、制定方案、细化措施、明确责任,做到责任层层传递,任务层层落实,确保为民服务体系建设有方案、有目标、有措施、有成效。及时学习外地先进经验,不断强化业务培训工作,认真开展岗位练兵、业务竞赛等活动,不断提高运用网络技术服务群众的能力。全面推进行为作风负面清单管理体系,建立远程监控管理系统,实现对乡镇为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的实时精准管理。《实施意见》要求要经常开展督导检查,加大对服务质量不优等问题整治、问责、追责力度,坚决纠正不作为、乱作为现象。《实施意见》强调要建立定期考评机制,完善考评指标体系,并将考核结果纳入县对乡镇年度目标考核范围,这是保障为民服务工作快速推进的具体措施,应当引起各方的高度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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