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推进“电商安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认定农村电商巩固提升工作示范县示范镇示范村的通报》(皖电商办〔2019〕1号),认定我县曹庙镇为省级电商示范镇,白莲乡白莲村等5个村为省级电商示范村,按照《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商务厅关于省级农村电商奖补政策的通知》(皖财企〔2019〕395号)标准,现就2018-2019年霍邱县省级农村电商示范镇、示范村奖补资金面向社会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9年8月30日至9月3日,公示3个工作日。
监督电话:0564-6010026/2717690
地址:霍邱县政务服务中心1505室
附件:
1、《2018-2019年霍邱县省级农村电商示范镇、示范村资金分配表》
2、《安徽省推进“电商安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认定农村电商巩固提升工作示范县示范镇示范村的通报》
3、《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商务厅关于省级农村电商奖补政策的通知》
霍邱县商务局
2019年8月30日
附件: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商务厅关于省级农村电商奖补政策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