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根据省委、省政府批准,市委办、市政府办印发的《霍邱县机构改革方案》(六办〔2019〕5号)和县委、县政府《关于霍邱县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邱发〔2019〕8号精神,以及《中共霍邱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纪要》(邱编〔2019〕9号)制定。县林业发展中心是隶属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林业局)管理的事业单位,为正科级。主要职能是贯彻执行国家森林生态环境建设森林资源保护和国土绿化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人员编制:13人
领导职数:3人
内设机构:综合股、造林经营股、森林资源利用和保护股、林业技术推广股(林业产业发展股)、森林防火股、自然保护地管理股、林长制服务股
办公地址:霍邱县教育局4楼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联系方式:0564-6080257
负责人:王启虎
主要职责:
(一)承担林业生产(营造林)技术推广应用和服务等工作。
(二)承担编制林业项目调查、规划设计等工作。
(三)承担林业工程技术和行政执法的勘测、评估、监测等工作。
(四)承担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报、预防、除治工作。
(五)承担自然保护地和野生动植物调查、监测、巡护、救助等工作。
(六)承担林业产业发展的技术指导、规划设计、推广利用工作。
(七)承担林木种苗、野生动物人工繁育等新品种新技术的引进、示范和推广。
(八)组织指导全县湿地(东,西湖自然保护区)保护工作。
(九)负责对中心所属单位建设和管理。
(十)指导林业学会、协会,合作社等林业组织建设和业务发展。
(十一)负责开展森林、草原(地)防火巡护、协助县自然资源和应急部门开展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
(十二)协助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林业局)做好相关行政工作。
(十三)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林业局)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