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录用李虎等6名同志为公务员(人民警察)的批复(六人公【2017】6号)、《关于录用武建良等9名同志为公务员(人民警察)的批复》(六人公【2017】7号),根据省人社厅等单位《关于做好安徽省公安机关2017年从法医专业 、维汉双语专业、阿拉伯语专业高校毕业生中录用人民警察后续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7】290号)、《关于做好安徽省森林公安机关2017年从南京森林警察学院公安专业毕业生中补录人民警察后续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7】336号)等文件精神,程功、计涛涛、蔡宗儒、吴梓泽4同志符合录用规定,同意录用为公务员(人民警察),试用期一年,试用期自报到之日起计算。
详见附件。
2017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