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璨委员:
您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一届霍邱县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提升霍邱供水保障能力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您在提案中对我县供水事业面临的设施建设、水价成本、城乡一体化推进等问题剖析精准,所提建议极具针对性,为我们进一步提升供水保障水平提供了重要参考。
一、关于规范供水设施建设管理
您反映的涉水工程“供水企业全程缺位、中标单位以次充好、野蛮施工后遗症严重”等问题,症结在于权责链条断裂。我们将加强与县住建局、各乡镇沟通协调:一是建立供水设施建设“联审联验”机制。明确今后凡涉及市政道路改扩建、老旧小区改造的供水管网工程,必须由县沣源水务有限责任公司参与设计方案审查、材料进场核验和竣工验收签字,否则,工程不得移交、不得拨付尾款。二是施工过程中建立飞行检查制度。由水利、住建、市场监管部门成立检查组,开展不定期的“双随机”飞行检查,对违规使用劣质管材、闸阀等材料的施工单位列入黑名单。三是实行质保期与责任追溯双重约束。确保质保期内维修费用由施工单位全额承担。同时建立施工质量终身追溯机制,对典型质量问题进行倒查问责。
二、关于优化水价与成本补偿
提案指出的水价与成本严重失衡问题,是制约我县供水企业可持续运营的根本症结。经调查,现行水价确为周边县区最低水平,而制水成本因原水质量差、提水能耗大等因素持续攀升,加之水质提升、设备维护、人工等刚性支出不断增加,企业负债经营状况亟待改善。针对这一问题,我们计划启动供水成本监审工作,将依据成本监审结果,依法依规推进水价调整程序。同时,积极推动建立水价与成本联动机制,使水价能够及时反映成本变化,避免长期滞后调整。此外,计划提请县政府研究设立供水保障专项补贴,对因执行政策性任务、承接老旧管网改造等增加的额外支出给予合理补偿,确保企业在承担民生责任的同时能够维持正常运转。
三、关于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
您提出的“由政府牵头、统一管理、单独核算、加大农村供水财政投入”等建议,与我县当前正在全力推进的城乡供水一体化改革工作高度契合。目前,我县已构建起较为系统的推进体系。一是在规划布局方面:立足水资源分布与地形实际,按“建大、并中、减小”原则,全面关停农村地下水,统一置换为淮河等优质地表水,构建“5大供水分区+7大核心水厂+N个服务站”的供水网络。二是在体制改革方面:县政府已制定印发《霍邱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实施方案》(霍政秘〔2025〕17号),形成“一盘棋管理、一本账运营、一体化服务”的管理模式,成立“县级一级专班+二级统筹专班+三级收购工作组”三级推进体系。以邵五片区为试点,有序推动水厂收购及业务接管工作,采取“成熟一座、收购一座”策略,年底前完成全县乡镇水厂国有化收归,实现县域供水统一管理。三是在服务提升方面:已开通全县统一供水服务专线“96318”,建立“1145快速处理机制”,组建5支应急抢修队伍,确保“供水不间断、服务不降级”。统管后,城乡供水将实行“同标准、同质量、同服务”。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加快完成全县水厂收购收尾工作,确保年底前全面实现县域供水统一管理。二是持续推进供水管网改造升级,加大基础设施投入力度,切实降低管网漏损率。三是完成水价成本监审,稳步推进水价调整工作,同步建立政府补贴长效机制。四是完善供水服务质量考核体系,以群众满意度为导向,倒逼运营管理水平持续提升。供水保障事关千家万户,是民生大事。我们将以此次提案办理为契机,系统解决制约我县供水事业发展的深层次问题,让城乡居民共享优质供水红利。
感谢您对水利工作的关心,欢迎今后对我们工作多提宝贵意见或建议。
办理类别:B
联系人:郝志军
联系电话:0564-60106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