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霍邱县水利局对县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第169号提案(关于免收霍邱县农村水利工程水费提案)的答复

浏览次数: 来源:霍邱县水利局 时间:2026-09-07 16:55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陈蕊委员:

您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一届霍邱县委员会第次会议上提出的《免收霍邱县农村水利工程水费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水费征收符合法定政策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安徽省水利工程水费收交、使用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农村水利工程供水实行有偿使用、计量收费制度,农业水费属于经营性有偿服务收费,是法定合规收费项目。目前,我县现行的农村水利工程水费征收的政策依据及沿革:2002年,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物价局等部门关于规范农村水利工程水费和农机监理收费管理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2〕年38号)、《安徽省人民政府转发省物价局省水利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农村水利工程水费征收管理政策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2〕63号)文件相继出台。2003年,我县出台《霍邱县农村水利工程水费征收管理办法》(霍政〔2003〕35号)文件,同年,按照省级政策要求,经县农委、物价及水务三部门共同核定机电排灌区亩均用水定额、亩均水费及亩均电费,并以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下达2003年农村水利工程水费计划的通知》(霍农〔2003〕48号)文件,后续每年以县政府或县政府办公室发文下达机电排灌区排灌水电费计划。2025年3月,县政府《霍邱县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农村水利工程水费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霍政秘〔2025〕8号)文件出台,继续按原征收面积、征收标准下达自流灌区水费和机电排灌区水电费征收计划,水费征收主体因机构改革由水管单位调整为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所收水费及时上缴水利部门县财政水费专户,并指出水费征收关系水利设施的正常运行,关系全县粮食生产安全,各乡镇要依法担负水费征收职责,按时完成水费征收任务。

二、水费是工程长效运行的必要资金保障

我县农村灌区、排灌站、沟渠涵闸等水利工程点多面广,是农田灌溉、抗旱排涝、保障粮食安全的核心民生工程。工程日常运维、设备检修、渠道清淤、管护用工、电力消耗等资金需求大,县财政财力有限,无法全额兜底所有运维开支,所收水费专款专用、全部用于工程日常管护与供水运行,若免收水费,将直接导致水利工程失管失修、灌溉供水功能瘫痪,严重影响全县农业生产和群众长远利益。

三、严格落实惠民管控,优化服务保障

我县始终严格执行省市核定的最低水费收取标准,全程规范收费流程,公开收费依据、标准及资金用途,严控农民负担,杜绝违规收费、搭车收费。同时持续加大财政涉农水利投入,落实水价综合改革、农业用水精准补贴、节水奖励等政策,减轻农户用水负担,全力保障水利工程良性运行、农业供水稳定高效。

综上所述,目前省级及我县尚无取消征收水费的相关具体政策。因此,提案人提出“免收霍邱县农村水利工程水费”暂不具备条件。今后,我县将密切跟进上级政策,若出台水费全额减免、财政兜底管护相关文件,将第一时间贯彻落实。感谢您对我县水利事业发展的关心支持,欢迎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或建议。

感谢您对水利工作的关心,欢迎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或建议。

办理类别:C

联系人:李道录

联系电话:0564-6023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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