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邱县曹庙镇甄岗自来水厂:
你单位取水许可申请材料收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取水许可管理办法》、《安徽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依据《霍邱县曹庙镇新建自来水取水工程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及专家审查意见,经研究,决定如下:
一、曹庙自来水厂属于2010 年霍邱县农村饮水安全项目,项目设计规模0.15万m3/d,取水水源为地下水。因供水量日益提升,供水规模偏小,现状地下水水位下降,为解决水厂供水水量不足的问题,2023年曹庙自来水厂新增油坊河地表水为取水水源,实现供水管网全覆盖。目前设计地表水供水规模为0.1万m3/d,位于曹庙镇甄岗村,主要供曹庙镇甄岗、杜祠、红塘、西郢4个村及众兴集镇塘坊村居民,解决1.5万人饮水问题。
二、同意本项目的取水方案,项目取水总量为33.18万 m3/a,取水保证率为95%,取水水源为油坊河地表水,取水口位于曹庙镇甄岗村(东经 116°10′43.88″,北纬:31°56′24.13″),取水类型为基础设施或公用事业,取水用途为制水供水,供水保证率为95%。
三、你单位应成立用水管理组织,明确水资源管理信息员。建立水资源管理制度并悬挂上墙,健全用水台账。应加强取用水管理,强化各项节约用水措施,定期开展水平衡测试,降低管网漏损率,确保用水指标符合安徽省用水定额管理要求。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落实水源地各项保护措施,确保供水安全。
四、你单位应配合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日常监督管理,依法取水、依法供水,每年12月31日前向我局报送本年度的取水总结和下一年度取用水计划建议,并严格执行批准的年度取用水计划,如因特殊原因需要调整年度用水计划,应向我局申报。
五、你单位应按照《取水计量技术导则》(GB/T28714)等规定,做好计量监测设施安装、运维和定期检定工作,确保其稳定运行,并接入省水资源信息服务系统。你单位应通过全国用水统计调查直报管理系统(http://www.mwr.gov.cn/fw/)及时填报用水统计调查报表,并对相关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六、如发生《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等规定的需要限制取水情形,你单位应当服从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作出的限制取水决定。取水如对其他第三方合法权益产生影响,你单位应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补偿。
七、本项目投产试运行满30日后,应及时向我局申请核发取水许可证相关材料,经验收合格核发取水许可证后,方可正式运行取水。
八、自取水许可申请批准之日起3年内,取水工程或设施未开工建设,本批文自行失效。如本项目性质、规模、地点或取水标的有改变,应重新办理取水许可相关手续。
2025年7月2日
无项目统一代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