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各股室、局直各单位,局各在建工程建管处:
2025 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十五五”规划谋篇布局之年,做好水旱灾害防御工作意义重大。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及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省、市、县水利工作会议精神,立足防大汛、抗大旱、抢大险,锚定“人员不伤亡、水库不垮坝、重要堤防不决口、重要基础设施不受冲击”和确保城乡供水安全的总体目标,围绕“监测预警、水工程调度、技术支撑”三大职责,抓实抓细各项防御措施,全力防范化解水旱灾害重大风险,坚决守住水旱灾害防御底线。现就做好2025年水旱灾害防御准备工作通知如下。
一、压紧压实防御责任链条
(一)建立健全防御机制。要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根据近年来防御工作实际,优化小型水库安全度汛专班机制,动员本单位本部门力量投入水旱灾害防御工作;要完善与应急、气象等部门联动机制,重点强化会商研判和预报预警、调度信息通报;要结合工作实际及时修订完善水旱灾害防御应急响应工作规程,科学设置应急响应条件,细化量化响应启动条件;要强化应急响应执行,落实临灾预警“叫应”机制。
相关股室及单位:局防御股、办公室、工管农水股,各水利中心
(二)落实落细防御责任。要严格落实《全县水利系统应对大洪水工作机制的工作方案》、《霍邱县水旱灾害防御能力提升工作方案》等相关工作要求,落实落细水旱灾害防御职责职能及任务;要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水旱灾害防御责任人、技术责任人和汛期值班人员等,4月30 日前上传水旱灾害防御信息系统。
相关股室及单位:局防御股、工管农水股,各水利中心
(三)强化部门横向协同。根据水利部《加快构建水旱灾害防御工作体系的实施意见》要求,要加强与同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工作协调,按照工作权限,明确水库大坝、堤防、河道、蓄滞洪区、在建水利工程防汛责任人和抗旱工作责任人,在工程(区域)显著位置立牌公示,并经媒体向社会公布;要会同应急管理部门将小型水库“三个责任人”、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办公室人员等各类防汛抗旱责任人纳入水旱灾害防御信息系统预警对象,并根据变化实时更新。
相关股室及单位:局防御股、建管处、工管农水股、办公室,河道中心、各水利中心
二、强化风险隐患排查处置
(一)全面开展汛前检查。要结合水旱灾害防御实际,立即组织对辖区内所有水利工程开展全覆盖检查,突出抓好堤防(含渠道堤防)、水库、穿堤建筑物、在建水利工程、险工险段、涉河建设项目等隐患排查处置,逐一建立问题台账、对账销号、闭环管理,确保汛前处置到位。发现的问题隐患应在4月30日前完成整治清零,一时难以消除的隐患要制定可行的度汛 预案,落实应急措施,确保度汛安全。
相关股室及单位:局工管农水股、建管处、防御股, 排灌站、河道中心、各水利中心
(二)全面修复雨水情监测设施。要立即对辖区内雨水情 监测设施运行情况开展全面摸排,重点摸排站点受2G断网等影 响是否正常运行、逐日“平安报”是否正常报送、2024年水毁雨水情监测设施修复是否完成等情况。摸排出的问题应在4月 30日前采取有效措施处置到位,确保所有监测设施正常运行。
相关股室及单位:局防御股,各水利中心
(三)落实在建水利工程度汛措施。要建立在建水利工程 清单,逐工程落实安全度汛监管责任人、首要责任人、直接责任人,并在施工现场公示,明确具体防汛工作职责;对跨汛期施工的在建水利工程,要编制度汛方案和超标准洪水预案,按程序开展专家咨询论证和报备报批,并严格落实;要将在建水利工程的项目法人和建设单位负责人、施工单位负责人、监理单位负责人全部纳入水旱灾害防御信息系统预警对象,并实时更新;要督促加快开口子工程复堤复坝和水毁水利工程修复进度,确保4月30日前全面完成。
相关股室及单位:建管处、工管农水股、安监办、防御股,各水利中心
(四)开展河湖碍洪突出问题排查整治。要深入开展河湖 “清四乱”,对严重阻水的拦河堰坝、桥梁等,协调和督促有关乡镇和单位及早清除,畅通行洪通道;要进一步加强在建涉河建设项目管理,留足洪水行洪通道,严禁在行洪河道内布置临时办公、生活和居住设施,确保人员安全;同时,要加强行蓄洪区常态化巡查及管理。
相关股室及单位:建管处、工管农水股、河湖长制管理股、防御股,各水利中心
三、持续修订完善方案预案
(一)修订河湖防汛特征水位。要按照省水利厅《关于开展河湖防汛特征水位修订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结合近年防洪 工程变化及工作实际,复核调整河湖库防汛特征水位。配合做好汲河特征水位修订工作。要结合实际对辖区内有人员居住的生产圩修订人员转移水位。4月20日前将相关成果上传水旱灾害防御信息系统。
相关科室及单位:局防御股、工管农水股,河道中心、各水利中心
(二)修订完善蓄滞洪区运用预案。要结合“三逐一、一完善”工作推进情况,对蓄滞洪区运用预案进行修编完善,重点落实责任制、监测预警、人员转移、工程抢险、工程运用等环节,特别要明确运用前、运用期间预警工作,及时向地方交通、海事等部门通报汛情、调度运用信息,提醒加强水上活动管控,避免出现意外事件。4月10日前将修订后的蓄滞洪区运用预案报市水利局技术审查,修改完善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或防汛指挥机构印发批准,4月25日前将批准后的预案报市水利局备案并上传水旱灾害防御信息系统。要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开展蓄滞洪区内居民财产变更登记,并按程序于4月10日前上报。
相关科室及单位:局防御股,沣西、沣东、汲东水利中心
(三)修订完善工程防汛抢险应急预案和重点险工险段抢险方案。要按照务实、管用原则,动态修订完善堤防、水库等防汛抢险应急预案,并按规定程序审查批复;要按照工程管理权限,梳理重点险工险段和水利工程易出险部位,建立问题清单,组织编制重点险工险段抢险方案,落实相关应急措施要围绕水库、重要堤防、穿堤建筑物、拦河建筑物,制订重点工程“保坝”守底方案,确保发生重大险情时,第一时间向防汛指挥机构等提出抢险技术方案。4月25日前将相关成果上传水旱灾害防御信息系统备查。
相关股室及单位:局工管农水股、防御股,排灌站、河道中心、各水利中心
(四)修订完善各类闸站调度运用办法。要按照“谁调度、 谁批复”的原则,根据工程变化情况,及时修订完善各类闸、站调度运用办法;要加强水工程联合调度研究,最大程度发挥水工程综合效益。4月25日前将相关成果上传水旱灾害防御信息系统。
相关股室及单位:局防御股、工管农水股,排灌站、河道中心、各水利中心
(五)编制应急水量调度预案。要持续推进河湖库等重点 水源工程旱警水位(流量)研究制订和落地应用。根据水利部《应急水量调度预案编制指南(试行)》,结合工作实际编制应急水量调度预案,明确正常和应急水源保障边界条件,提出应急水量调度措施,提升抗旱水源应急保障能力,4月25日前将应急水量调度预案报市水利局备案。要配合淠史杭总局完成应急水量调度预案编制工作。
相关股室及单位:局水政水资源股、防御股,各水利中心
四、突出抓好水库安全度汛
(一)严格落实水库大坝安全(防汛)责任制。要按照《水 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对中小型水库落实以地方 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水库大坝安全责任制,明确 政府责任人、水库主管部门责任人、水库管理单位责任人。同时还要按照《小型水库防汛“三个责任人”履职手册(试行)》有关规定,统筹更新落实小型水库防汛行政、技术、巡查责任人,逐库压实“三个责任人”工作职责,按期完成培训任务。4 月 25日前在全国水库运行管理信息系统完成水库“三个责任人”更新。
相关股室及单位:局工管农水股、防御股,排灌站、各水利中心
(二)修订完善水库调度和管理相关方案预案。严格按照《水利部关于印发大中型水库汛期调度运用规定(试行)的通知》(水防〔2021〕189 号)要求,及早修订完善中型水库年度汛期调度方案(运用计划)。原则上,工情发生变化的水库,年度汛期调度方案(运用计划)应作相应调整并履行审查批复程序;无需调整的也应按规定程序报备。4月25日前将2025 年汛期调度方案(运用计划)报市水利局审查或备案。要全面组织梳理完善水库调度规程(方案)和大坝安全管理(防汛)应急预案,严格履行审批、报备手续,并加强方案预案培训演练。
相关股室及单位:局工管农水股,各水利中心,中型水库管理所
(三)切实抓好小型水库安全度汛准备。要强化小型水库日常检查,突出大坝、溢洪道、放水设施等关键部位安全隐患排查处置,及时清除泄洪障碍;要定期对水库雨水情测报设施、启闭设施、供电线路、备用电源、观测设施等检修维护和运行调试,购置备品备件,确保设施设备安全运行;要推动库容坝高较大、“头顶一盆水”及串库等重要小型水库落实落细保坝措施,预置扩挖机械设备及彩条布、砂石料等物资,推进堤顶道路硬化改造;要实时更新病险水库名录清单及问题台账,逐库制定并落实限制运用措施,主汛期病险水库原则上一律空库运行;要有序开展小型水库库容曲线全面复核,推进特征水位差值较小水库的分析论证工作。
相关股室及单位:局工管农水股、防御股,各水利中心
五、着力提升防御决策能力
(一)加快完善雨水情监测预报体系。积极对接相关单位,依托已建的自动测报系统数据成果,提高水旱灾害预报预警的精度,延长洪涝灾害预警预见期;要加强与气象、水文等部门沟通协调,充分利用气象、水文部门雨量站及水位站信息数据。
相关股室及单位:局防御股,各水利中心
(二)开展水旱灾害防御培训演练。要加大培训力度,及时对新任的水旱灾害防御责任人全面开展专业技术培训。要结合水旱灾害防御工作实际和辖区内防御重点,基于当前防洪工程、非工程体系现状,模拟防御历史典型洪水为场景,针对性的组织开展防御演练。
相关股室及单位:局防御股、工管农水股,中型水库管理所,各水利中心、河道中心、排灌站
(三)提升防汛抢险支撑保障能力。要从本地防汛抢险实 际出发,及时调整充实技术专家及专业抢险队伍,完善相应专家派出机制,4月10日前将调整后的县级抢险技术专家库和抢 险企业库报送至市水利局。要立足水利部门“抢早抢小”职责,加强防汛物资、装备储备,并提前预置到位,同时要依托本地施工企业等,落实抢险专业队伍和抢险装备,提升抢大险、抢重险能力;要持续完善堤防巡查抢险工作机制,建立重点部位水利技术力量巡查及水利部门“抢早抢小”的机制,重点加强对水利工程管理单位技术人员专业培训。
相关股室及单位:局防御股、人事股、财务股,防汛物资储运总站,河道中心、各水利中心
(四)确保水旱灾害防御信息化系统正常稳定运行。要对水旱灾害防御通信网络、视频会商、视频监控及雨水情自动测 报系统等进行全面检查、调试、维护,重点解决雨水情自动监测站点运行异常、数据长期不变或出现奇异值、传输不稳定等问题。
相关股室及单位:局防御股、办公室,各水利中心
2025年 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