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培如代表:
您在霍邱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要求对三流乡南支渠道进行硬化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三流乡南支渠道即三流乡长岗南支,根据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转发水利部办公厅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农田水利设施管护工作的通知》皖水农函〔2022〕255文件要求,该渠道建设管理单位为三流乡人民政府,主管部门为县水利局。
二、解决措施
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和“谁受益、谁投资”的原则,由于《霍邱县“十四五”水利发展规划》未将该支渠纳入整治范围,建议三流乡将该渠道硬化项目结合高标准农田整治,争取纳入农业农村部门有关项目实施,水利部门负责配合做好技术指导和服务。
三、下一步打算
我局将积极对上争取灌区支渠整治项目,若项目批复,会优先安排专项资金对三流乡南支渠道进行系统治理,发挥渠道灌排效益。
感谢您对水利工作的关心,欢迎今后对我们工作多提宝贵意见或建议。
办理类别:B
联系人:曹国俊
联系电话:0564-60104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