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加快推进工程建设。在主汛期结束后,抓紧开展水毁工程修复,夯实水利工程防灾减灾基础。加快推进工程建设重点工程建设加强监督管理,保质保量完成工程建设任务。
2.有效做好防汛抗旱。坚持防汛抗旱两手抓,既要做好灌溉引水,又要防止旱涝急转,运用好引排水工程设施,做到抗旱排涝并举,确保农业生产稳定。
3.强化农村供水保障。继续开展“小切口”项目化专项整治工作。加强水质检测监测,督促水厂加大供水力度,保障高温天气群众用水。
4.持续推进河湖长制。完成老圈行水库市级幸福河湖实施方案审查审批,筹备幸福河湖建设施工招标工作。完成沿岗河等5条河流新一轮“一河一策”实施方案审查审批和印发实施。持续提醒督促县乡村三级河湖长履行职责,按期开展巡查,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持续推进省市级暗访、警示片披露及县级暗访交办等相关河湖突出问题整改。对标对表河湖长制工作年度目标,压实县级河湖长制责任单位按时序推动河湖长制相关工作。
5.推进农村供水城乡一体化。推进运管体制改革和城乡供水一体化、区域供水规模化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