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临水酒业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办理取水许可申请》(临酒字[2023]02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核,你公司提交的取水许可申请材料基本齐全,符合规定要求,根据《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460号)和《取水许可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34号)的相关规定,批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安徽临水酒业有限公司位于霍邱县临水镇临水村,系白酒生产企业,设计生产天数300d,产能为白酒酿造2400kL/a(按65°计)、成品酒8000kL/a。
二、取水情况
安徽临水酒业有限公司取用地下水用于生产用水,取水口位于公司院内,坐标为东经:115°53′3.0″,北纬32°28′40.0″,项目设计取水能力276m3/d,取水保证率为90%,年取水量为8.28万m3。
三、用水情况
安徽临水酒业有限公司2019年4月命名为省级节水型企业。该项目现状原酒酿造用水指标17.5m3/kL、成品酒用水指标4.8m3/kL,符合《安徽省行业用水定额》(DB34/T679-2019)、《六安市行业用水定额》(DB3415/T3-2020)中“酒、饮料及精制茶制造业”原酒酿造20m3 /kL、成品酒5m3 /kL先进值用水指标要求。
你单位应按《水资源论证报告书》要求,落实取水工程在运行过程中的各项水资源节约和保护措施,应安装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的取水计量设施,维持其正常运行,并接入市水资源管理监控信息平台。
四、退水情况
本项目生产污废水、生活污水等经厂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经排污口排入东侧临吴支渠。排污口位于公司院内东北角编号为341522066,设计排放规模为63m3 /d,年排放总量为1.89万m3。你单位应安装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的退水计量设施,定期对退水水质进行检测。
五、取水工程核验
本工程竣工试运行30日后,应及时向我局报送取水工程竣工验收材料,经我局验收合格并核发取水许可证后,方可正式取水运行。
六、其他要求
(一)若本工程建设规模、取水地点、取水量和取水用途等发生变化,应重校招进行水资源论证,重新申请取水。
(二)本取水许可申请批准有效期为3年,自2023年2月20日至2026年2月19日止。
(三)你单位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加强取退水工程设施管理,认真落实节约用水和水资源保护措施,提高用水水平,减少生产过程中的废污水排放。
(四)你单位应于每年年底前向我局报送本年度的取水总结和下一年度取用水计划建议,并严格执行批准的年度取用水计划,认真做好取用水统计等工作,依法缴纳水资源费,配合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日常监督管理,
此复
附件:1、安徽临水酒业有限公司水资源论证报告书专家审查意见;
2、取水许可申请书。
2023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