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邱县水利局关于开展霍邱县2023年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的通知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霍邱县水利局 发布时间:2023-02-06 09:30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各有关生产建设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之规定,规范和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办水保〔2019〕172号)要求,我局决定于2023年2月起,对我县县级审批的生产建设项目开展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对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县级备案项目进行核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3年2月至3月(具体时间电话通知)。

二、检查范围

1.全覆盖检查我县县级“已批未验”的生产建设项目(详见附件1)。

2.核查县级出具验收回执12个月内的已自主验收报备项目(详见附件2)。

三、检查内容

(一)土保持工作组织管理情况。

(二)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含重大变更)情况,水土保持后续设计情况。

(三)表土剥离、保存和利用情况。

(四)取、弃土(包括渣、石、砂、矸石、尾矿等)场选址及防护情况。

(五)水土保持措施落实情况。

(六)水土保持补偿费缴纳情况。

(七)水土保持监测、监理开展情况。

(八)历年监督检查意见的整改落实情况。

(九)已完成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进展情况。

(十)已验收报备项目验收材料、验收程序、措施落实和防治效果等情况。

四、检查方式

主要包括查看工程现场、查阅工程资料(包括水土保持方案,设计、监测、监理资料等有关内业档案和影像资料,水利部门历次检查整改资料等)、听取生产建设单位和其他参建单位情况介绍、召开座谈会等。

五、工作安排及要求

(一)自查阶段(2月15日前完成)各项目建设单位对照水土保持方案批复及本次检查内容,预先逐项自查,并填报水土保持工作自查表(详见附件3),于2月底前上报县水保办。

(二)全覆盖检查(3月底前完成)在建设单位自查基础上,我局将成立检查组组织开展全覆盖监督检查,针对检查发现问题,提出限期整改要求,并于检查完后20个工作日将检查意见以书面形式反馈至各生产建设单位。

(三)整改阶段(5月底前完成)针对存在问题,项目建设单位务必根据检查意见函提出的整改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目标、举措,限期内完成整改。

六、检查要求

请各有关项目建设单位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如实报告项目水土保持工作情况,主动提供有关文件和资料,提前准备好水土保持监督检查汇报资料,并通知施工(水土保持工程相关施工单位)、水土保持监理、水土保持监测(项目负责人)等单位人员参加现场检查及座谈。

 

霍邱县水保办:孙广彪   电话:0564-6023125

  箱:960787834@qq.com

附件:

1.霍邱县2023年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跟踪检查项目清单

2.霍邱县2023年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核查项目清单

3.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自查表

4.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跟踪检查表

5.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核查意见表

 

 

2023年2月6日


霍邱县水利局关于开展霍邱县2023年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的通知.pdf

附件1:霍邱县2023年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跟踪检查项目清单xlsx

附件2:霍邱县2023年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核查项目清单xlsx

附件3: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自查表xlsx

附件4: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跟踪检查表doc

附件5:××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核查意见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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