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政水资源股(节约用水办公室)股长(主任):刘杰
办公地址:水利局五楼505
办公电话:0564-6017517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2:30-17:30(节假日除外)
职责:负责宣传贯彻执行水法律法规及有关方针政策,承办局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和行政赔偿工作;组织指导全县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协调有关水事纠纷,组织查处重大涉水违法事件。承担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相关工作,组织实施水资源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等工作,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水量分配工作并监督实施,指导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有关工作。负责河道采砂管理有关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并协调实施节约用水规划,组织指导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工作;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计划用水和定额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指导城市污水处理回用等非常规水资源开发利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