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
为支持做好夏粮生产工作,现将《霍邱县2025年中央财政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应用夏粮生产先进技术资金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霍邱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5月22日
霍邱县2025年中央财政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应用
夏粮生产先进技术资金实施方案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关于下达 2025 年中央财政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应用夏粮生产先进技术资金预算的通知》(皖财农〔2025〕446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为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应用小麦“一喷三防”等夏粮生产中后期应用先进技术的积极性,提高小麦抗逆稳产高产能力,促进夏粮稳产增产。坚持“大户带小户,多种粮、种好粮”的目标导向,严格按照“稳面积、提单产、提品质、强带动、增效益”要求,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提升夏粮生产水平,保障国家粮食安全。
二、申报对象
霍邱县中南部(曹庙、众兴集、岔路、宋店、户胡、乌龙、河口、龙潭、邵岗、石店、马店、白莲、孟集、彭塔、冯瓴、夏店、长集、城关、三流、花园)20个乡镇,2024年秋种小麦规模种植50-300亩,且当年粮食单产水平高出上一年全县平均单产水平5公斤/亩以上的实际种粮经营主体。
三、奖补标准
对符合条件的粮食生产规模经营主体小麦生产面积50-300亩,奖补 51元/亩,该奖补与秋种补贴不重复享受。
四、验收标准
1、各乡镇经济发展和农业农村服务中心对符合条件的粮食生产规模经营主体进行生产过程指导和监督,并对土地流转合同、土地流转到户台账等资料进行收集、保存。
2、项目实施完成后各乡镇成立以分管农业领导为组长的验收小组进行核查验收,并填写《霍邱县2025年中央财政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培育资金支持应用夏粮生产先进技术补贴验收表》(附件1)。 对通过验收的经营主体,填写《霍邱县2025年中央财政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培育资金支持应用夏粮生产先进技术补贴发放汇总表》(附件 2),经公示无异议后,以乡镇为单位行文上报县农业农村局。
五、实施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落实工作任务,扎实有序推进。乡镇经济发展和农业农村服务中心要跟进项目实施,指导符合条件的粮食生产规模经营主体完成奖补资金验收及相关佐证资料收集等业务。
(二)加强宣传引导。各乡镇要加大宣传粮食生产规模经营主体补贴政策的重要意义和有关要求的力度,引导社会各界关注和支持,营造良好舆论氛围。结合项目实施情况,提出健全奖补制度的举措和建议。
(三)加强监督管理。各乡镇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监督管理,畅通举报渠道,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对弄虚作假、违反相关规定行为的,一经查实,坚决收回补贴资金,依法依规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附件:
1、霍邱县2025年中央财政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培育资金支持应用夏粮生产先进技术补贴验收表
2、霍邱县2025年中央财政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培育资金支持应用夏粮生产先进技术补贴发放汇总表
附件 1:
霍邱县2025年中央财政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培育资金支持
应用夏粮生产先进技术补贴验收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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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植主体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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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体所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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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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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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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食种植种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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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植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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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植面积(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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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面积(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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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村委会(社区)意见 |
负责人(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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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业务单位 意见 |
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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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政府意见 |
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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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
霍邱县2025年中央财政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培育资金支持应用夏粮生产先进技术补贴发放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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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单位(盖章): 经办人签字: 分管负责人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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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种植主体名称 |
奖补明细(小麦) |
账号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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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植面积(亩) |
补贴标准(元/亩) |
奖补金额(元) |
户名 |
身份证号码/社会信用代码 |
银行账号 |
开户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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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1、家庭农场、合作社、农业公司等提供对公账号及社会信用代码。种植主体为个人的,账号信息填写社会保障卡(一卡通)银行账户信息及身份证号码。
2、请务必仔细核对账号信息,信息错误,后果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