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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邱县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机构设置

浏览次数: 来源:霍邱县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 时间:2025-07-16 14:49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序号

股室名称

股室负责人

办公时间

办公地址

联系电话

股室职责

1

办公室

金家霆

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

县政务中心A区11楼1105

0564-2773210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公文处理、信息、保密、政务公开、信访、应急、综治、督查督办等工作。组织起草有关综合性报告和文件;拟定机关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

2

人事股

陈家璞

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

县政务中心A区10楼1007

0564-2773215

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教育培训和卫生健康工作。负责本系统人员考评、奖惩和人事管理。承担职称评聘、岗位管理、人事档案管理、农业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有关工作。指导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负责机关退休人员服务管理等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

3

财务股

许金龙

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

县政务中心A区11楼1107

0564-2773224

提出扶持农业农村发展的财政政策和项目建议,组织提出农业投资规模、方向的建议并监督实施。负责机关财务管理,编报部门预算并组织执行。参与提出全县农业投融资、农业保险体制机制改革建议。参与农村金融、农业保险政策制定。指导监督全局系统财务、资产和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内部审计。

4

法规审批股(行政审批股、企业管理股)

陈福林

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

县政务中心A区11楼1113

0564-2773212

承担农业农村和乡村振兴有关政策文件起草工作。指导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体系建设, 负责监督指导重大案件查处和跨区域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的组织协调。承担农业有关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组织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普法宣传工作。承担相关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与组织协调工作。牵头开展农业农村领域“放管服”改革和有关清单制度建设工作。研究提出农场、企业等改革发展规划、计划建议,指导企业生产及结构调整;研究提出农场、企业改制方案。负责企业统计审计,监督企业财务管理。协助管理企业组织、人事、党务和信访稳定、社会保障等工作。

5

农业产业化指导股

郭宝辉

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

县政务中心A区10楼1006

0564-2773217

组织协调乡村产业发展,推动延长农产品产业链。起草促进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乡镇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提出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的政策建议。承担指导开展农村创业工作。组织协调特色乡村产业发展,起草促进乡村特色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乡村帮扶特色产业发展有关工作。研究拟定全县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及农业产业化项目的申报、管理等工作。负责全县农产品加工业统计工作,研究拟定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规划和入世优质农产品的生产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农业品牌建设有关工作。负责承办农展会。研究提出全县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发展的规划和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协调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的认证工作。研究提出全县菜篮子发展的规划和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协调实施县菜篮子工程建设和优质精细蔬菜生产基地的发展和提升。承担农业对外合作交流工作,参与农业对外贸易和援助有关工作。按管理权限承担农业利用外资项目的有关工作。研究提出主要农产品、重要农业生产资料的进出口政策建议。承担涉及台湾地区有关农业事务。

6

科技与农业资源环境股

邓培林

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

县政务中心A区10楼1003

0564-2773218

承担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及相关体系建设、科研、技术引进、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工作。指导农业农村科技进步,推动科技支撑乡村振兴和农村科技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监督管理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指导农业教育,承担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指导农用地、农业生物物种资源及农产品产地环境保护和管理。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节能减排、农业清洁生产和生态循环农业建设。指导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承担外来物种监管相关工作。

7

农村经济管理股

朱志红

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

县政务中心A区10楼1008

0564-2773228

提出农业农村改革发展相关重大政策建议。提出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承担农民承包地改革和管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指导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发展农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承担农村土地流转和农村集体产权交易指导工作。承担农村宅基地改革有关工作,起草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规范性文件,指导宅基地分配、使用、流转、纠纷仲裁管理和宅基地合理布局、用地标准、违法用地查处,指导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利用。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

8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

陶声萍

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

城关镇光明大道与玉泉路交叉口南400米一楼

0564-6080922

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有关工作。指导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检验检测体系和信用体系建设。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监测、追溯、风险评估等相关工作。参与拟订地方农业生产技术标准并组织实施。

9

乡村建设促进股

郜术奎

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

县政务中心A区10楼1016

0564-2773221

协调推进乡村建设行动。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协调推动农村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建设和运行管护。负责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组织开展农村厕所革命。统筹指导村庄整治、村容村貌提升。健全农民参与乡村建设机制。参与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承担统筹协调推动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推动农村文化发展和移风易俗。

10

农业发展综合办公室

陆玲

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

县政务中心A区10楼1001

0564-2773219

统筹研究以乡村振兴为重心的“三农”工作发展战略、规划,提出实施的政策建议。提出农业农村改革发展相关重大政策建议。承担推动农业绿色发展有关工作。承担推进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有关工作。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负责政策性农业补贴、农业保险、农业统计等农业提升和发展工作。编制全县农业农村经济信息体系规划。组织开展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供求、价格分析和监测预警。负责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指导农业信息服务。承担农业统计、农业农村信息化和数字乡村发展有关工作。

11

农业生产管理股

汪辉

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

县政务中心A区1004室

0564-2773213

负责种植业、畜牧业(饲料业、畜禽屠宰行业、兽医事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行业的监督管理。起草种植业、畜牧业(饲料业、畜禽屠宰行业、兽医事业)、渔业、农业机械化和种业等农业行业发展政策、规划、计划并监督实施。指导农业结构和布局调整,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协调局系统和农业行业安全生产。承担指导种植业结构和布局调整及标准化生产工作,发布农情信息。承担加强耕地用途管控,落实耕地利用优先序工作。指导中药材、水果、蔬菜等种植产业发展工作。承担发展节水农业和抗灾救灾有关工作。承担肥料有关监督管理以及农药生产、经营和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农药科学合理使用。承担植物检疫和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有关工作。监督管理兽医医政、兽药及兽医器械。监督管理畜禽屠宰、饲料及其添加剂、生鲜乳生产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组织实施动物防疫检疫。承担兽用生物制品、兽医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管工作。组织实施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和管理。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渔业资源,指导水产健康养殖和水产品加工流通,组织水生动植物病害防控。承担重大跨区域渔事纠纷处理工作。组织渔业水域生态环境及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监督管理渔政渔港。起草农机作业规范和技术标准。指导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应用,组织农机安全监理。组织对在用的特定种类农业机械产品进行调查。指导农机作业安全。负责拟订种业振兴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农作物种质资源、畜禽水产遗传资源保护和管理。监督管理农作物种子、种苗。组织抗灾救灾和救灾备荒种子的储备、调拨。承担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负责全县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全县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监督实施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兽药残留限量、残留检测方法等国家标准。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有关工作。指导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检验检测体系和信用体系建设。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监测、追溯、风险评估等相关工作。参与拟订地方农业生产技术标准并组织实施。

12

监督检查股

门传秀

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

县政务中心A区10楼 1005室

0564-2773216

承担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过渡期内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评估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有关工作。组织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等有关重大部署和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13

帮扶与协作促进股

季平韦

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

县政务中心A区 10楼 1010室

0564-2773211

承担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协调推动乡村振兴帮扶政策落实。研究提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相关资金分配建议方案并指导、监督资金使用,指导扶贫及衔接资金项目资产管理。协调推动脱贫劳动力就业,指导开展有关技能培训。协同推进农村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和饮水安全保障工作。承担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有关工作。负责拟订推动乡村帮扶产业发展的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光伏电站运维管理、收益分配及金融帮扶、消费帮扶工作。指导农业区域协调发展。组织开展定点帮扶,参与协调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选派管理,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推进乡村振兴。

14

农田建设管理股

刘德送

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

县政务中心A区11楼1117

0564-2773220

提出农田建设项目需求建议,负责组织做好农田建设项目的规划、编报、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和跟踪服务工作。负责项目统计工作。承担耕地质量管理相关工作。参与开展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承担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理工作。

15

农业生态资源保护中心

王维国

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

县政务中心A区10楼1001

0564-2773219

1.承担全县农业农村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农村能源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以及农业农村节能减排的规划实施和技术示范推广工作。2.组织拟定农业生态环境监测技术方案、技术规范,开展基本农田环境污染监测和评价、农业面源污染监测与检测。3.承担农村能源开发及综合利用的有关工作,负责农村能源产业、技术培训和服务体系建设。4.承担农业野生植物资源调查、监测、收集、保护和开发利用等工作。5.承担农业面源污染控制和治理工作,负责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等相关项目的编报和组织实施,指导农业生态环境建设。6.协助配合县生态环境部门开展农业农村生态环境污染的监管和污染事件的调查处理。7.负责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工作,承担农村清洁工程建设总体规划、勘测、设计和组织农村生活污水、垃圾及厕所改造等项目实施方案、评审及技术指导。8.参与并指导美丽乡村建设规划编制,加快美丽乡村建设步伐,做好档案管理工作。

16

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窦德军

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

光明大道南段县委老党校院内

0564-5166121

1.宣传贯彻执行农业农村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2.依法履行对农业农村领域的行政处罚权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执法检查、行政强制权等执法职能,依法查处农业领域违法案件。3.依法对农作物种子、农药、肥料、农膜、兽药、鱼药、种畜禽、饲料及其添加剂、动物生物制品以及农业机械等农业生产资料的生产、经营和使用实施监督管理。4.负责对农产品(含果蔬产品、畜产品、水产品等)质量安全、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等领域的综合行政执法工作。5.依法对动植物检疫、动植物产品质量安全、生猪屠宰等违法行为实施查处工作。6.负责对渔业渔政、渔港、渔船、水生野生动物检疫保护等水产业领域的综合行政执法工作。7.负责对农业机械、农机监理等农机化领域的综合行政执法工作。8.负责对农业环境资源保护、农村宅基地等农业领域的综合行政执法工作。9.配合做好涉农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执法人员业务培训、执法资格认证以及农业行政处罚案卷的归档及管理工作。10.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县农业农村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17

县种植业发展中心

王维国

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

建新路南段老气象局对面

0564-6066285

宣传贯彻有关种植业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负责全县种植业新技术、新品种、新成果的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工作;负责全县农作物病、虫、草、鼠害的预测预报及综合防治工作;负责全县范围内的植物检工作;负责全县农产品的质量检测工作;负责全县种植业技术推广业务的指导;承办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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