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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邱县农业农村局关于评选2024年县级示范家庭农场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的通知

浏览次数: 来源:霍邱县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 时间:2024-10-21 17:15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提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充分发挥示范主体作用,支持农业经营主体做大做强,激发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活力,现根据2024年度工作计划安排,拟在全县评定一批县级示范家庭农场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具体组织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及申报材料 

参见附件1:霍邱县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申报条件及申报材料

参见附件2:霍邱县级示范家庭农场申报条件及申报材料

二、申报数量。

兼顾全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数量与质量情况,实行“不限名额、自主申报、二级审核、达标认定”的办法,由各主管单位或乡镇推荐核查县级按比例抽查。

三、申报、核查及评定程序

1、申请。由家庭农场、合作社向所在地乡镇提出申请,提交相关申报材料,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

2、审查。各主管单位或乡镇要组织相关专业人员对申报对象进行实地考察,认真核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12月10日之前将符合条件的家庭农场、合作社纸质版申报材料和单位行文报送到县农业农村局经管股(政务中心A区1008办公室)。

3、认定。县农业农村局按照30%的比例进行抽查评审,并在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公示,无异议,予以认定

四、有关要求

1、申报对象必须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一年以上,并通过工商企业综合年报审核同时申报对象需在全国家庭农场名录系统或新农直报系统注册。

2各乡镇要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认真做好申报材料真实性审查工作,并进行实地查看。

3、严格申报程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通过县局党组会议讨论通过后,在政务信息公开网公示。

五、结果应用

择优推荐申报市级示范社、示范家庭农场。

联系电话:0564-2773228

 

附件  1:县级示范家庭农场申报条件及申报材料

  2:县级示范农民专业合作社申报条件及申报材料

3:2024年霍邱县示范家庭农场申报

4:2024年霍邱县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申报表

 

 

202410月21

 

 

 

 

 

 

 

 

 

 

 

 

 

 

 

 

附件1

县级示范家庭农场申报条件及申报材料

县级示范家庭农场申报条件

1)种植业家庭农场要求。按种植种类划分,农场种植面积要分别达到以下规模:种植粮油作物的面积达300亩以上,种植蔬菜的面积50亩以上,种植经果、中草药、花卉苗木的面积50亩以上,种植蘑菇的面积3000平方米以上;从事设施农业的面积50亩以上。

2)畜禽养殖业家庭农场。按养殖种类分,农场养殖规模要分别达到以下规模:生猪年出栏在800头以上,羊年出栏在300头以上,肉牛年出栏50头以上,奶牛年存栏50头以上,奶羊年存栏300头以上,蛋禽年存栏1万羽以上,肉禽年出栏1万羽以上。

3)水产养殖业家庭农场。水产养殖面积100亩以上。

4)种养结合型(含休闲观光)家庭农场。家庭农场进行种植、养殖等综合经营或从事休闲观光的,经营土地面积100亩以上。

(二)县级家庭农场申报材料 

1)2024年霍邱县家庭农场示范场申报表(见附件3);

2)家庭农场运营情况报告及发展规划;

3)营业执照复印件; 

4)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林权证或土地流转合同等相关材料复印件;

5)家庭农场经营者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证明;

6)农场经营者农业技能培训证书复印件;

7)家庭农场生产和管理制度材料;

8)2023年以来农场生产经营收支记录复印件;

9)畜禽养殖业需提供《动物防疫条件许可证》复印件,种畜禽场和生产经营商品种苗的还应提交有效的《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10)家庭农场如有注册商标、产品认证或参与展示展销活动以及受到表彰的,一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11)人民银行出具的征信证明材料;

12)家庭农场标牌、生产经营设施、管理用房、制度上墙等相片(彩印)。

13)所申报的家庭农场要对所提交材料做真实性承诺。

以上申报材料如属复印件,需加盖家庭农场公章,并按顺序装订成册。

 

 

 

 

 

 

 

 

 

 

附件2

 

县级示范农民专业合作社申报条件及申报材料

(一)县级示范农民专业合作社申报条件

(1)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登记注册,且正常经营满2年以上。

(2)种植业合作社成员数20人以上;渔业、林业、畜牧业合作社成员数10人以上;农机、植保类合作社成员数10人以上。

(3)合作社注册资金在50万元以上,农机合作社拥有农机具装备10台套以上且年作业服务面积达到2000亩以上;植保统防统治合作社年作业服务面积达到3000亩以上。

(4)利益联结机制健全,进行可分配盈余分配。

(5)诚信经营,严格遵守《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法》等有关规定,建立生产记录制度。产品近三年没有出现重大质量安全问题。

(二)县级示范农民专业合作社申报材料

1) 2024年霍邱县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申报表(见附件4

22023年、2024年霍邱县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基本情况说明

3)合作社营业执照(工商部门盖章),注册登记信息发生变更的,应提供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

4)工商部门备案的《农民合作社成员出资清单》和《农民合作社成员名册》(工商部门盖章)。

5)合作社章程及生产、财务、管理等制度。

62023年度成员权益变动表、盈余及盈余分配表、资产负债表及成员账户(提供5个成员账户)。

72023年合作社有关会议记录。

8)生猪养殖合作社需提供环评合格书。

9)合作社如有主产品“三品一标”认证、注册商标,参加交易会、博览会和农超对接,使用财务软件管理,获得表彰和取得的荣誉等情况,可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作为加分项。

10)人民银行出具的征信证明材料;

11)合作社标牌、规章制度上墙、固定办公场所以及开展服务和生产经营活动的相片(彩印)。

12)所申报的合作社要对所提交材料做真实性承诺。

以上申报材料如属复印件,需加盖合作社公章,并按顺序装订成册。

 

 

 

 

 

 

 

附件3

 

2024年霍邱县示范家庭农场申报表

申报家庭农场名称

 

申报家庭农场地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注册登记时间

 

法人代表

 

联系电话

 

生产经营类别及规模

 

土地流转面积

 

土地流转

起止时间

 

三品认证、获奖情况

 

注册商标

 

净利润

 

年总收入

 

乡镇农管中心审核意见

签字盖章

 

乡镇人民政府推荐意见

签字盖章

 

 

县农业农村局认定意见

签字盖章

 


附件4

 

2024年霍邱县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申报表

申报合作社名称

 

申报合作社地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注册登记时间

 

法人代表

 

联系电话

 

实有成员数

 

出资总额

 

土地流转面积

 

土地流转

起止时间

 

三品认证、获奖情况

 

注册商标

 

净利润

 

年总收入

 

乡镇农管中心审核意见

签字盖章

 

乡镇人民政府推荐意见

签字盖章

 

县农业农村局认定意见

签字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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