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相关单位:
现将《霍邱县2024年度稻谷补贴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霍邱县农业农村局 霍邱县财政局
2024年8月7日
霍邱县2024年度稻谷补贴实施方案
为支持深化稻谷收储制度和价格形成机制改革,继续实施稻谷补贴政策,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 2024年中央财政目标价格补贴(稻谷)预算的通知》(皖财农〔2023〕1281号)、《安徽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目标价格补贴(稻谷)资金预算(第二批)的通知》(皖财农〔2024〕357号)和《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安徽省统计局 安徽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国家统计局安徽调查总队关于调整完善稻谷补贴政策的通知》(皖财农〔2020〕540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国家粮食安全战略,切实保护和调动稻谷种植者的生产积极性,稳定稻谷生产,保障粮食安全。
二、补贴政策
(一)补贴对象。1.本县行政区域范围内合法耕地上的稻谷实际生产者(包括农民、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补贴资金发放给稻谷实际生产者。2.本县行政区域范围内融通农业发展集团(南京)有限公司农副业基地、国营农场等稻谷实际生产者。
(二)补贴依据。该补贴以生产者当年在合法耕地上实际种植稻谷面积为依据,不包括在国家和省已明确退耕的土地、未经批准开垦的土地或禁止开垦的土地上的稻谷种植面积,不包括已被政府征用并获得补偿、暂时未能开发使用的耕地上的稻谷种植面积等。
(三)补贴标准。根据省下达我县资金总量10084万元和全县符合补贴条件的稻谷种植面积,测算确定全县统一稻谷补贴亩均发放标准。
(四)补贴兑付。补贴资金除融通农业发展集团(南京)有限公司农副业基地及国营农场等,一律通过安徽财政惠农补贴资金管理发放系统“一卡通”直接发放给补贴对象,不得以现金形式发放补贴,确保补贴资金及时、安全、足额、精准兑付。
融通农业发展集团(南京)有限公司农副业基地及国营农场等稻谷补贴资金兑付由县农业农村局直接兑付。
三、组织实施
(一)统一思想。稻谷补贴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的一项惠民富农政策,事关农民群众切身利益,任务繁杂,责任重大。各乡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强化协调,切实做好稻谷补贴工作。
(二)明确职责。稻谷补贴工作由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实行乡镇长负责制,确保上报资料真实、合法。乡镇负责统计和提供农户补贴面积清册,以及补贴资金的发放和监管。到户补贴清册基本信息由乡镇、村分别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到户补贴清册(电子档传至邮箱:1079650632@qq.com)和乡镇正式文件于8月21日前报送至县行政服务中心A区10楼1004室,确保9月13日前将到户补贴打卡发放到位。正式文件后附乡镇汇总表,乡镇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统计人员签字要齐全,以示负责。
融通农业发展集团(南京)有限公司农副业基地及国营农场等稻谷补贴面积清册,由所在单位负责统一上报,确保上报资料真实、合法。补贴清册基本信息由所在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以正式文件上报县农业农村局。
(三)加强宣传。各地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明白卡等手段,以及干部走村入户、设立咨询电话等方式,广泛宣传解读补贴政策,切实增强政策透明度,让基层干部群众、广大农户、稻谷生产经营者了解稻谷补贴政策的意义和内容,掌握补贴政策要点,赢取各方理解和支持,提高补贴对象满意度。
(四)强化监管。各地要对补贴对象和补贴面积层层把关,尤其是对补贴面积的准确性和真实性认真进行复核,避免因漏报和错报面积损害农民利益。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适时对政策落实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各地政策宣传是否到位、补贴面积是否真实、补贴清册是否齐全、资金兑付是否及时等,严防弄虚作假骗取套取补贴资金现象。对实施过程中,参与骗取补贴资金或不履行监管职责造成财政资金损失的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追责问责,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热线电话(县农业农村局0564-2773220、县财政局0564-6080485)接受咨询和监督。
附件:1. 镇(乡)2024年度稻谷补贴面积汇总表
2. 镇(乡)第88批2024年稻谷补贴清册表
3. 公司场站2024年稻谷补贴面积汇总表
4. 公司场站2024年稻谷补贴清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