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邱县农业农村局 霍邱县财政局关于印发霍邱县2024年度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

浏览次数: 来源:霍邱县农业农村局 时间:2024-05-08 15:01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霍农〔2024〕5号

霍邱县农业农村局 霍邱县财政局关于印发霍邱县2024年度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相关单位:

现将《霍邱县2024 年度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霍邱县农业农村局 霍邱县财政局

2024年5月8日


霍邱县2024年度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2024 年度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工作,支持保护耕 地地力,保障农民合法权益,发挥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安徽省 财政厅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安徽省“三项补贴”改革实 施方案)的通知》(财农〔2016〕857号)、《安徽省财政厅关于提 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预算的通知》(皖财农〔2023〕1313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高度重视补贴工作

实施农业“三项补贴”改革,是按照中央有关部署做出的重 大政策调整,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在农业生产领域的具体体现。 各乡镇要站在事关农业绿色发展、稳定粮食生产和维护农民利益 的大局,充分认识农业支持保护补贴的重大意义,进一步提高思 想认识,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抓紧抓实该项工作,确保补贴政策落实。

二 、准确把握补贴政策精神

( 一)补贴对象。用于耕地地力保护的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其补贴对象原则上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

(二)补贴依据。用于耕地地力保护的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 金,要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到户的面积为发放依 据。对暂未确权到户的耕地,按照原有方式发放补贴资金。按规 定已改变用途的耕地、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等不予补贴,对抛荒一年以上的,取消补贴资格。

(三)补贴标准。根据省下达我县资金总量和全县符合补贴条件的农户土地面积,测算出2024年全县统一亩均补贴发放标准。

三 、确保补贴工作落实到位

( 一)统 一 思想。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工作是国家惠民富农政 策,事关农民切身利益,任务繁杂,责任重大。各乡镇要高度重 视,统一思想,精心组织,加强协调,切实做好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工作。

(二)明确职责。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工作由乡镇人民政府负 责组织实施,实行乡镇长负责制,确保上报资料的真实合法。乡 镇农经站负责统计和提供农户补贴面积清册,乡镇财政所(分局) 负责补贴资金的发放和监管。乡镇到户补贴清册要以村为单位在 所在地公示5天。乡镇形成正式文件于5月23日前报送至县农业 农村局农发办(县行政服务中心 A  区1005 室,电子档传至邮 箱:975808851@qq.com), 文件后附乡镇汇总表且乡镇长、分管负 责人、财政所(分局)长和农经站长签字要齐全,以示负责。各 乡镇务必于6月10日前通过安徽财政惠民惠农补贴资金管理发放系统将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到户补贴资金打卡发放到位。

(三)加强宣传。各乡镇要充分利用手机短信、工作会议、 广播等形式,广泛宣传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政策,设立热线电话,  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及信访工作。县设立热线电话(县农业农村局 0564-2773216、县财政局0564-6080485)接受农户咨询和媒体监督。

(四)强化监管。各乡镇要对补贴对象和补贴面积进行层层把关,尤其是对补贴面积的准确性和真实性进行认真的抽查复核, 避免因漏报和错报面积损害农民利益。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 将适时对政策落实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各地 政策宣传是否到位、补贴面积是否真实、补贴清册是否齐全、资 金兑付是否及时、耕地数量和质量是否清楚等,严防弄虚作假骗 取套取补贴资金现象。对在实施过程中,参与骗取补贴资金或不 履行监管职责造成财政资金损失的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问责和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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