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备注 |
1 |
霍农(种子)罚【2022】5号 |
霍邱县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经营假种子案 |
霍邱县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当事企业生产经营白皮装“三无”小麦种子 |
对当事人处罚 1. 没收违法所得壹仟贰佰四十元 2. 行政罚款贰万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相关规定。 |
收到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城关镇光明大道县委老党校院内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三楼财务室,通过安徽省统一支付平台缴纳上述罚款。 |
霍邱县农业农村局 2024/01/16 |
已履行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