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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总结】霍邱县农业农村局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3年工作总结

浏览次数: 来源:霍邱县农业农村局 时间:2024-01-10 15:51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霍邱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深入贯彻2023年中央、省、市、县农业农村工作有关文件精神,紧紧围绕农业农村领域开展执法工作,坚持法律法规宣传与打击涉农违法行为两手抓,重点开展农村宅基地管理、农资打假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渔业禁捕、畜牧业领域、农机市场等系列执法工作,现将2023年执法工作开展情况及2024年工作计划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农村宅基地、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域执法工作:

积极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工作。密切联系县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乡镇农综站以及配合安徽省科博检测院对全县各家庭农场(合作社)、种植大户进行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检查和检测抽样工作,截止当前,对城西湖乡、夏店镇、曹庙镇、乌龙镇、宋店镇、临淮岗镇等重点乡镇的20个重点家庭农场进行了执法登记检查并签订质量安全承诺书,同时向特定对象发放农产品质量安全普法宣传明白纸100余份。

(1)在农村宅基地领域,今年内先后处理了《新店镇人民政府涉嫌非法批准征收、使用土地案》。《龙潭镇刘磊等3户未经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案》。《周集镇黄运红未经批准、非法占用基本农田建农宅案》等重要案件,有力的保障了农村宅基地领域的执法工作展开。

(2)卫片图斑核查工作。

自2023年3月12日自然资源部门《关于加快推进2021年度耕地保护督察发现农宅问题的函》,移送8宗图斑以来,本年度共移交22宗图斑;2023年7月12日,六安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切实抓好违法违规用地问题整改的通知》,下发历年来问题图斑3个附件共253宗图斑;2023年9月1日,《六安市耕地保护问题专项清理整治相关问题清单汇总表》列出51宗重点问题图斑。

截止当前,相关部门移交的卫片图斑核查大部分已经完成,下一步,我们将全力进行收尾工作,努力形成完善详实调查报告,配合相关部门进行整改。

(二)种植业领域执法工作:

(1)开展农资市场监督检查。针对季节性农资销售使用特点,制定印发了《霍邱县2023年春季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等文件。

(2)以种子、农药、肥料等主要农资为重点,对全县农资市场开展地毯式排查检查,严查假劣农资坑农害农行为。2023年共检查农资经营主体491家次,制作整改通知书26份。对全县水稻、小麦种子经营市场开展全覆盖执法检查,确保我县农业用种安全。

(3)对于销售假冒伪劣、套牌侵权、无证经营、未审先推、拆包销售、包装及标签标识不规范种子;生产经营禁用农药、假劣农药,无证生产经营农药;生产销售未取得肥料登记证、假冒伪造肥料登记证、标签标识不规范等肥料产品的违法行为为重点开展农资市场大检查。共检查重点生产经营主体491家次,查处违法案件7起(其中:种子违法案件6起、农药违法案件1起),结案4起,没收种子11公斤、违法所得2844元、行政罚款5.9万元,另外3起正在办理中。

(4)省农药数字监督管理平台是落实农药购买实名制的重要技术支撑,为全面推动该项工作的开展,2023年1月12日举办了全县农药经营主体培训班,全县440多户经营主体参加了集中学习培训。截至目前,我县农药电子台账系统注册率、使用率均达98%以上。

(三)畜牧业领域执法方面:

(1)为落实《兽药管理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条例》等文件精神,执法人员联合乡镇畜牧兽医站人员,通过逐乡镇地毯式的现场检查、紧盯城乡结合部和行政区交界处,进一步厘清全县畜牧业生产经营主体,逐步规范畜牧业生产经营秩序,力争让他们走入合法、合规的生产轨道上来。

(2)2023年2月12日,我县召开了全县生猪屠宰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会上提出在全县范围开展生猪屠宰管理集中整治,生猪定点屠宰专项整治的工作组织全面建成,从上至下形成了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生猪定点屠宰专项整治期间,各乡镇工作组根据专项整治工作部署,分别对本辖区内的生猪贩运户、生猪屠宰户、猪肉经营户进行了详细的摸底排查,全县共排查出以上三类重点人员686户,排查出涉嫌私宰点108个,共监督屠商主动拆除涉嫌私宰点118个,立案查处违法经营行为10起,结案9起,共处罚款240170元。

(四)全县渔业领域执法工作:

根据全县禁渔工作推进会议相关精神,我大队高度重视,积极推进相关工作展开。制作了宣传标牌、条幅;张贴了禁渔公告;出动了宣传车辆;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陆上有标牌,水上有标识;积极开展巡查和案件查处工作。

截至目前,共制作悬挂标牌、条幅230副;发放宣传单4000份;出动宣传车船600次;开展巡查446次,出动巡查人员1750人次;已查处案件45起,其中移送公安机关6起7人(2起因犯罪情节轻微,依法作出不起诉处理,已退回作行政处罚),行政处罚41起,目前已结案27起,还有14起正在处理中,简易处罚34起,行政罚款6.28万元;收缴电捕器20台套;地笼等网具380条;销毁非法捕捞船16艘(包括塑料船筏);没收钓杆320根;没收渔获物约500公斤。

(五)农业机械领域执法工作:

在“春耕”、“三夏”、“三秋”的农忙季节中,全力深入开展执法到田间地头、农机作业现场和维修网点,严查无证驾驶、无牌行驶、未年检、拼装改装、违法载人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防范农机安全事故发生。进一步落实普法宣传工作,通过广泛开展有针对性的普法宣传,让农机手真正知法、懂法、守法。

开展农机经营主体执法大检查。规范经营行为为重点,扎实开展农机打假专项整治工作,对不符合要求的农机经销商、维修网点责令限期整改,净化农机市场秩序,取得了良好的成效,维护农机消费者合法权益,2023年全县执法检查农机维修网点65家,销售网点27家。

全年共行政处罚11起,普通处罚1起,简罚10起,共行政罚款6600元,出动执法检查人员 244人次,出动执法宣传车43台次,发放宣传材料 600多份,签订执法检查登记表65份,检查拖拉机(变型拖拉机)、收割机115台次,检查农机驾驶员106位,联合公安交警开展联合执法3次,发现安全隐患3个,现场整改安全隐患3个。

二、工作取得成效

全年开展农业执法工作,累计出动执法人员3000余人次,出动执法车辆385台次,执法船艇600艘次,开展跨区域、跨部门联合执法活动20次,清理涉渔“三无”船舶5艘,检查涉农企业、经营门店1059家,累计发放宣传资料:明白纸、禁渔通告、生猪屠宰通告等10000多份,受理各类投诉举报案件70件,全年办理案件104起,其中简易程序案件44起,一般普通程序案件60起(渔业案37起移送司法机关6起(渔政案)、动物检疫案10起、屠宰案3起、种子案5起、农产品质量安全案2起、农机案1起,农药1起,饲料1起)。累计罚款52万余元,没收违法所得2.2万余元,没收违法财物货值3.2万余元,挽回经济损失17万元。在保护农业发展环境、维护群众权益、提升执法能力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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