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邱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深入贯彻2023年中央、省、市、县农业农村工作有关文件精神,紧紧围绕农业农村领域开展执法工作,坚持法律法规宣传与打击涉农违法行为两手抓,重点开展农村宅基地管理、农资打假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渔业禁捕、畜牧业领域、农机市场等系列执法工作,现将2023年上半年执法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开展工作
(一)农村宅基地、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域执法工作:
1.农村宅基地违建查处工作:一是核查卫片执法图斑工作。对县自然资源局移交36宗图斑和县农房办抄送的2宗基本农田建房图斑情况进行了核查工作,执法人员全部下沉乡村队组进行实地勘查、绘图,全力做好卫片执法图斑核查工作。截止当前,相关部门移交的卫片图斑全部进行了实地核查,已经调查完毕。二是配合乡镇政府对村民建房进行执法巡查工作。先后对王截流、彭塔、潘集、经开区等乡镇的村民建房行为进行执法检查,共检查22处村民建房。三是配合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经开区、范桥、潘集、城关、彭塔、马店等乡镇的7处图斑处土地复耕整改情况进行实地核查工作。
2.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监管工作:为进一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监管,确保我县辖区内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县农业农村局围绕食用农产品“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行动总体要求,执法人员深入全县各乡镇种植、养殖业基地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日常执法检查,主要针对产地环境的安全性、生产经营的规范性、产品质量的安全性、包装标识以及各基地农业投入品管理,禁限农药(兽药)安全间隔期落实,承诺达标合格证使用情况,农业投入品购买和使用记录及合理使用农兽药等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并督促获得“三品一标”的企业按相应技术规程进行生产;督促屠宰企业健全落实生猪入场检查登记,确保不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二)种植业领域执法工作:
1.开展春夏季农资经打假工作:针对春夏季农资销售使用旺季特点,县农业农村局制定印发了《霍邱县2023年春季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霍邱县2023年全县农资打假工作实施方案》《关于做好春季农药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霍邱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3年全县农药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等工作方案,并按照方案通知内容,积极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整治活动。主要以种子、农药、肥料等主要农资为重点,对全县农资市场开展地毯式排查检查,严查假劣农资坑农害农行为。联合县市场执法大队开展联合执法检查4次,检查农资经营主体426家次。
2.开展洁田稻“专用”除草剂排查整治工作:近年来沿淮乡镇洁田稻种植面积不断扩大,该洁田稻“专用”除草剂无标签和使用说明,且药残留较大,还容易造成水土污染。针对上述情况,我局及时制定印发了《关于加大对非法销售、使用“洁田稻”系列捆绑搭配专用除草剂打击力度的通知》规范除草剂等农药的销售、使用行为。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以经营洁田稻的农资经营主体为工作重点,大力开展洁田稻“专用”除草剂违法销售、使用的排查整治工作。截至目前共检查经营门店28家,走访镇、村12个,暂未发现非法销售、使用“专用”除草剂行为。
3.开展农作物种子和小麦赤霉病防治用药的质量监督抽检工作:上半年配合市农业农村局开展农作物种子质量抽样工作,对10个乡镇销售的10个水稻品种进行抽样送检。按照县局工作安排,对2023年度小麦赤霉病通防通治用药开展质量监督抽样检查,共抽取样品22批次,送检合格率100%。
4.严查农资行业违法案件工作:2023年上半年,以查处销售假冒伪劣、套牌侵权、无证经营、未审先推、拆包销售、包装及标签标识不规范种子;生产经营禁用农药、假劣农药,无证生产经营农药;生产销售未取得肥料登记证、假冒伪造肥料登记证、标签标识不规范等肥料产品的违法行为为重点开展农资市场执法检查,严查农资行业违法案件。共检查生产经营主体426家次,查处种子违法案件三起、农药违法案件一起,没收不合格种子11公斤,罚没款共计55844元
(三)畜牧业领域执法方面:
1.开展生猪屠宰管理集中整治工作:根据市领导要求及对我县生猪定点屠宰工作统一部署,县成立生猪屠宰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在全县范围开展了生猪屠宰专项整治工作,从上至下形成了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整治期间,县农业农村局印制宣传横幅40条、宣传画报1000份、明白纸2000份、宣传音频1份,分发给各乡镇悬挂、张贴、发放、播放。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在全县上下营造了良好的专项整治工作氛围。专项整治期间,分别对本辖区内的生猪贩运户、生猪屠宰户、猪肉经营户进行了详细的摸底排查,全县共排查出以上三类重点人员686户,排查出涉嫌私宰点90个,监督屠商主动拆除涉嫌私宰点86个。
2.开展城区宠物诊疗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根据市局统一部署,上半年,县农业农村局执法人员对城区12家宠物诊疗、经营门点进行了一次集中专项执法检查,进一步规范了城区宠物诊疗、经营行为。
3.开展违法案件查处工作:结合生猪屠宰专项整治工作的开展,上半年,农业农村局执法人员本着“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共立案查处违法经营行为11起,其中简易案件3起,普通案件8起,现已全部办结,共处罚款11.5913万元。
(四)全县渔业领域执法工作:
1.制定禁渔方案工作:县禁捕办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2023年霍邱县实施淮河干流等重点水域禁渔管理工作的通知》(霍长江禁捕办〔2023〕3号)文件,要求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本年度的禁捕工作,明确了各单位及乡镇的职责,并召开了全县禁渔工作推进会。
2.禁渔执法监管工作:县农业农村局充分发挥牵头作用,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举全队之力成立10个巡查组,分区域开展巡查和执法工作,截至目前,已开展巡查活动160余次,驱离钓鱼人员2800人次。
3.禁渔宣传工作:一是印制了《关于严厉打击违规生产性垂钓行为的明白纸》、明确了禁捕区、禁捕期,各有关部门工作职责,禁捕工作措施等。二是制作了《霍邱县人民政府禁渔通告》宣传录音,在县电视台、农村应急广播和宣传车上连续播放。三是在重点水域禁捕区各乡村(社区)显著位置张贴《霍邱县人民政府禁渔通告》、宣传标语,悬挂宣传横幅,在各禁渔区重要位置树立禁捕标示牌等宣传方式进行广泛宣传。
(五)农业机械领域执法工作:
1.开展农机专项整治工作:“三夏”是农忙季节,也是农机最“活跃”的时候,农机执法工作十分紧迫和繁重,深入开展专项执法到田间地头、农机作业现场和农机合作社,严查无证驾驶、无牌行驶、未年检、拼装改装、违法载人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防范农机安全事故发生。
2.规范农机生产经营工作:开展农机经营主体执法大检查,规范经营行为为重点,扎实开展农机打假专项整治工作,对不符合要求的农机经销商、维修网点责令限期整改,净化农机市场秩序,取得了良好的成效,维护农机消费者合法权益,上半年,全县农机执法检查维修网点45家,销售网点28家。
3.开展农机普法宣传工作:为进一步落实普法宣传工作,根据省厅有关文件规定和要求,执法人员结合下乡执法检查时,对农机手、农机经销商、维修网点、农机合作社进行普法宣传工作,普法内容有《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通过广泛开展有针对性的普法宣传,让广大人民真正知法、守法,普法宣传106人,受益164人。
二、工作成效
2023年上半年开展农业执法工作,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781人次,出动执法车辆385台次,执法船艇160艘次,开展跨区域、跨部门联合执法活动18次,清理涉渔“三无”船舶5艘,检查涉农企业、经营门店1059家,累计发放宣传资料:明白纸、禁渔通告、生猪屠宰通告等10000多份,受理各类投诉举报案件36件,办理简易程序案件36起,一般普通程序案件46起:其中渔业案31起、动物检疫案6起、屠宰案2起、种子案4起、农产品质量安全案2起、农机案1起,现已办结46起,移送司法机关4起(渔政案)。累计罚款38.7657万元,没收违法所得0.6824万元,没收违法财物货值1.2万元,挽回经济损失17万元。在保护农业发展环境、维护群众权益、提升执法能力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
三、存在问题
(一)执法人员对相关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缺乏系统性培训。
(二)执法监管方式和执法模式有待创新。
(三)执法人员长期接触农药,兽药等有毒有害产品,未将执法人员有毒有害保健津贴纳入财政预算。
(四)未建立有毒有害药物处理设备及场所,对没收的有毒有害物品缺乏处置经费。
四、下步计划:
(一)加大执法培训力度。大队定期组织执法人员集中学习培训,对涉及执法业务方面的政策、法律、法规,制定详细方案,通过组织业务大讨论,执法大比武等形式,提高执法人员在执法办案实践中的能力水平。
(二)加强执法办案质量。大队组成案件评审小组,进行执法案件卷宗的审核把关工作,严格规范办案程序,把相关调查取证工作做实做细,坚决不留任何瑕疵。
(三)继续开展涉农生产经营主体摸底排查工作。组织执法人员全力深入乡镇基层进行执法检查,摸底排查,逐步建立健全涉农相关生产经营企业、合作社及各销售门店、网点经营户的信息台账。
(四)加大农药、种子、肥料的查处力度。重点查处假冒农药登记证和以证多用及田间除草剂,种子未审先推、包装标签是否规范、种子质量,对标签不合格的常规农药产品、无农药登记证、以肥代药的生长调节剂等进行重点查处。开展以冬小麦保护地用药为主的秋季专项整治活动,重点查处肥料有效成分含量与登记批准不符的,小麦种子重点查处包装标签是否合格,是否乱起商品名称等。
(五)加大重点水域禁捕巡查。对淮河、城东湖、城西湖等重点水域加大巡查频次,必要时统一组织调配全大队的执法力量重点出击、突击作战,干出实效,圆满完成好上级和主管部门交办的各项禁渔工作任务。
(六)加大对农机违法违规的查处力度。定期组织开展重要时段和农忙期间的农机执法检查,加大对上道路的拖拉机无牌行驶、无证驾驶、违法载人、私自拼装改装、长期脱检和伪造变造号牌等违法违规的行为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