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邱县财政局 霍邱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2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第三批)实施方案》的通知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霍邱县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22-09-07 09:41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财农〔2022〕8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关于再次下达2022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农〔2022〕74号)要求,根据《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2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皖财农〔2022〕287号)、《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2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第三批)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积极应对农资市场价格上涨形势,通过对实际种粮农民安排发放一次性补贴资金,保障种粮农民合理收益,支持开展秋收秋种。

二、主要内容

(一)补贴对象。1.本县行政区域范围内合法耕地上的实际种粮农民,具体包括利用自有承包地种粮的农民,以及流转土地种粮的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及开展粮食耕种收全程社会化服务的个人和组织。2.本县行政区域范围内融通农业发展集团(南京)有限公司农副业基地、国营农场等粮食生产者。

(二)补贴标准。根据省财政下达我县资金总量和全县符合补贴条件的农户播种面积,测算出2022年全县统一亩均补贴发放标准。前两批一次性补贴资金结余,与此次安排的一次性补贴资金一并统筹发放。

(三)补贴依据。包括水稻、小麦、玉米、豆类、薯类等粮食作物播种面积。对于流转土地种粮的个人和组织,根据签订的流转合同(协议),确定补贴发放对象。对于开展粮食耕种收全程社会化服务的个人和组织,可根据服务双方合同(协议)约定,确定补贴发放对象,原则上补给承担农资价格上涨成本的生产者。

(四)补贴兑付。补贴资金除融通农业发展集团(南京)有限公司农副业基地及国营农场等外,一律通过安徽财政惠农补贴资金管理发放系统“一卡通”直接发放给补贴对象,不得以现金形式发放补贴,确保补贴资金于9月底前及时、安全、足额、准确兑付。

融通农业发展集团(南京)有限公司农副业基地及国营农场等补贴资金兑付由县农业农村局直接兑付。

三、组织实施

(一)统一思想。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惠民富农政策,事关农民群众切身利益,任务繁杂,责任重大。各乡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按照粮食安全党政同责的要求,加强工作统筹协调,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压紧压实责任,确保政策落实到位、资金发放到位。

(二)明确职责。按照“村组登记、乡镇审核、县级核定”的程序,对农户粮食种植面积进行登记核实。

1.村组登记。村组按照补贴政策要求,对种粮农户粮食种植面积进行逐户核定,经农户签字确认、村组内张榜公示等程序后,将登记结果上报乡镇。

2.乡镇审核。乡镇组织财政所、农经站等相关职能站所对村级上报的粮食种植面积进行认真审核,将符合补贴条件的到户补贴清册和乡镇正式文件于9月20日前报送至县政务服务中心A区10楼1005室(电子档传至邮箱:975808851@qq.com)。正式文件后附乡镇汇总表,乡镇长、分管副镇长、财政所长及农经站长签字要齐全,以示负责。

3.县级核定。县农业农村局会同统计部门对乡镇上报的粮食种植面积等数据进行核定,送县财政部门。

融通农业发展集团(南京)有限公司农副业基地及国营农场等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面积清册,由所在单位负责统一上报,确保上报资料真实、合法。补贴清册基本信息由所在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以正式文件上报县农业农村局。

(三)加强宣传。各地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明白卡等手段,以及干部走村入户、设立咨询电话等方式,广泛宣传解读补贴政策,切实增强政策透明度,释放国家重农抓粮的积极信号,基层干部特别是乡村干部,要准确把握补贴的政策目标和管理要求,保障发放工作平稳有序推进,赢取各方理解和支持,保障发放工作平稳有序推进。

(四)责任落实。各地要严格落实补贴公开公示要求,通过多种形式公开公示补贴政策以及资金发放情况。要对补贴对象和补贴面积层层把关,尤其是对补贴面积的准确性和真实性进行认真的抽查复核,避免因漏报和错报面积损害农民利益。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要加强对补贴资金发放的监管,通过事前现场抽查审核、事中随机抽查、事后专项检查、大数据辅助核对等,强化补贴资金的审核和监管,及时发现和纠正补贴发放中存在的问题,严防弄虚作假骗取套取补贴资金现象。对实施过程中,参与骗取补贴资金或不履行监管职责造成财政资金损失的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追责问责,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联系人:范得岩  联系电话:0564-2773216

霍邱县财政局            霍邱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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