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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邱县2023年中央财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实施主体遴选公告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霍邱县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23-03-14 08:07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霍邱县2023年中央财政农作物秸秆综合

利用重点县项目实施主体遴选公告

根据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安徽省2023年中央财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重点县公示》结果,霍邱县作为安徽省2023年中央财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之一。根据项目内容,现在全县区域内遴选一批有建设条件、有实力、有意愿从事秸秆综合利用产业的经营主体承担项目建设。现将遴选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类型

2023年中央财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资金1000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一)省级绿色能源示范村镇;(二)秸秆能源化项目1处;(三)秸秆原料化项目1处;(四)秸秆饲料化项目1处。

二、遴选范围

在本县区域内注册的涉农经营主体、秸秆加工利用企业。

三、遴选程序

由相关主体、企业向霍邱县农业农村局提出申请,县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选认定。

四、遴选主体应具备条件

1.实施主体须工商注册登记,财务管理规范,有营业执照和对公银行账号,企业信用信息或个人征信公示系统中,未列入经营异常。

2.对以前年度承担过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且效果良好的主体予以优先考虑,但是同一企业3年内不得重复申报项目。

3.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基础条件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在规定时间内保证自筹资金到位,确保项目建设按时完成。

五、补助办法及标准

1.项目实行“先建后补”的方式,由通过审核的实施主体自行开展项目建设,项目建成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拨付补助资金。

2.原则上承担项目的实施主体自筹资金比例不低于70%,中央财政资金补贴比例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30%(以项目审计价款为准),单个项目补助资金最多不超过300万元。

六、申报材料

1.申请报告

2.营业执照

3.企业简介

七、申报时间

2023年3月14日至2023年3月31日,逾期不予受理。

特此公告

霍邱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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