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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包村、干部包户】关于开展全县单位干部包户自查整改工作的通知

浏览次数: 来源:霍邱县乡村振兴局 时间:2022-05-31 16:06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各乡镇党委、政府,开发区工委、管委,县直各单位:

根据《中共霍邱县委办公室 霍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持续做好“单位包村、干部包户”定点帮扶工作的通知》(邱办〔2021〕13 号)、《国家和省2021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评估反馈问题霍邱县整改方案》(霍农工组〔2022〕17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压实全县干部包户责任,按照县委主要负责同志安排,决定在全县开展干部包户自查整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的

针对省市县督查暗访中发现的部分单位干部职工参与包保脱贫户(监测户)占比低,部分帮扶责任人工作变动未及时调整包保户,部分帮扶责任人不履行帮扶责任等现象,开展此次全县干部包户自查整改工作。目的在于解决单位在岗干部职工未全部参与包保,帮扶责任落实不到位等问题;增加乡村参与包保干部力量,解决乡村一人包多户、包保工作流于形式问题。

二、自查整改对象范围

1.县直各单位(含部分县直单位下属单位,具体名单见附件1)。县直单位下属单位,附件1中未明确包保村的随主管部门一起参与包保,纳入县直单位自查整改范围。

2.乡镇机关及乡镇直单位。含附件1中县没有直接安排帮扶任务、在属地乡镇的县直管理单位。

三、工作原则

(一)干部职工全员参与。单位在岗干部职工无特殊原因全部参与包保,结合帮扶村包保对象户数和单位包保干部人数,由乡镇、村统筹安排包保户数,每人包保至少2户以上。

(二)结对关系总体稳定。单位干部职工与包保对象帮扶结对关系坚持总体稳定的原则,因人员工作调动、退休等无法履行帮扶责任的,要及时调整。

(三)干部定期走访联系。单位帮扶联系人对未消除风险的监测对象每月至少开展1次入户走访,长期不在家的要通过电话、网络等每月联系1次;其他帮扶对象(脱贫户、已消除风险监测户)每季度至少开展入户走访1次,对不在家的要通过电话、网络等联系,掌握家庭生产生活状况,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遇到特殊突发情况的,要随时走访联系,及时帮扶。

四、工作步骤

(一)自查整改阶段(6月20日前完成)。

主要自查整改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干部职工是否全员参与。全面排查本单位在岗干部职工是否全部参与包保,包保户数是否在2户以上。对于包保户数少于2户的,联系帮扶村及所在乡镇及时调整;对于未参与包保的干部及时增派至帮扶村参与包保;对于帮扶村包保人员力量充足,不需增派干部包保的,由帮扶村所在乡镇统筹安排至临近村或包保人员缺口较大村参与包保。单位自查整改情况按照《单位干部包户工作自查整改统计表》(见附件2)格式统计上报。

二是变动人员是否及时调整。全面排查本单位是否有帮扶责任人因工作调动、退休等原因调离本单位无法履行帮扶责任,包保对象未调整的情况。发现存在问题的,要与帮扶村及所在乡镇联系及时调整。

三是帮扶人员是否定期走访。全面排查本单位帮扶联系人是否按要求走访,是否熟知包保对象基本情况。发现存在问题的,督促帮扶联系人立行立改。

(二)县级核查阶段(6月底前完成)。

一是核查全员参与情况。县级将对《单位干部包户工作自查整改统计表》数字进行核查。与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和县委编办核查“单位在岗干部职工人数”,与乡镇核查“参与包保干部职工人数”、“包保脱贫户(监测户)户数”。

二是核查定期走访情况。各乡镇(开发区)摸排连续三个月未走访联系脱贫户、风险稳定消除监测户,连续两个月(统计时间截止6月30日)未走访联系未消除风险监测户的帮扶责任人,督促其于6月底前走访联系,督促后仍不整改的,按照《全县帮扶责任人走访不到位情况统计表》(见附件3)格式统计上报。县级将通过暗访的形式,对各单位帮扶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三)工作调度阶段(7月初完成)。县级将对此次单位自查整改工作进行通报调度,对于单位不整改、未按要求整改、整改不到位、虚假整改的,将予以通报并提请县领导对相关单位和人员进行调度,并在年终单位定点帮扶考核评价中予以扣分。

五、有关要求

(一)思想高度重视。全县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深刻认识过渡期内干部包户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确保单位在岗干部职工无特殊原因全部参与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中来。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过问、亲自部署,确保完成自查整改。

(二)加强沟通对接。各单位要按照县级部署,抓紧自查自纠。对于此次自查整改涉及增派干部和包保户调整的,单位要与乡镇(开发区)做好充分对接,将干部职工与脱贫户、监测对象结对关系调整到位,并及时在国办系统更新。调整到位后,单位帮扶责任人要及时到包保户家中开展走访调研帮扶活动,确保双向认知到位。

(三)抓好工作落实。县直单位干部包户情况由县级督促自查整改,乡镇机关及乡镇直单位干部包户情况由各乡镇负责督促自查整改。县直各单位将本单位自查整改情况、各乡镇(开发区)将本乡镇机关及乡镇直单位自查整改情况按照附件2格式于6月20日前报至县委组织部、县乡村振兴局。各乡镇(开发区)、县水产中心将《全县帮扶责任人走访不到位情况统计表》(附件3)于6月30日前报至县委组织部、县乡村振兴局。

(四)强化督查考核。县级将干部包户工作纳入单位定点帮扶考核的重要内容。县委组织部、县乡村振兴局将不定期对单位干部包户工作进行督查考核,并强化考核结果运用。

联系人:县委组织部 王良涛/2717561

县乡村振兴局 刘树亚/孙俊英/6080823

邮  箱:县委组织部 hqzzbzzk2010@126.com

县乡村振兴局 hqxfpbshfpg@163.com

 

附件:1.霍邱县县直单位定点帮扶情况一览表

2.霍邱县单位干部包户工作自查整改统计表

3.全县帮扶责任人走访不到位情况统计表

 

霍邱县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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