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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中央财政支持霍邱县2021年水稻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霍邱县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21-04-03 10:42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一、决策背景和依据

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预下达2021年农业转移支付部分政策任务清单的通知》(农办计财〔2020〕

31号)、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部分农业转移支 付资金预算的通矩》(皖财农〔2020〕1504号)精神,起草该文件。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水稻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是实现乡村全面振兴的有力支撑。大力推广以农业生产托管为主的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是确保我县粮食生产安全的重要举措。

三、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2021年中央、省、市一号文件 及农业农村工作要求。以项目资金为导向,实现服务质量标准统一 化、技术专业化、价格市场化、结果满意化的“农业生产托管服务 四化”目标,认真落实农业生产托管服务标准化试点县项目,提升 粮食供给保障能力,促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

四、主要任务

(一)实施范围。项目围绕霍邱县域内水稻生产产中托管。支 持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发展基础较好、工作积极性较高、农业劳动力 外出较多、农户托管意愿较强的乡镇、村组织实施。鼓励整村整组 集中连片开展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引导小农户、种植大户等农业适 度规模经营主体接受以农业生产社会化托管方式开展现代化农业 生产经营活动。

(二)实施重点。综合考虑我县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能力现状、农 户或规模经营主体的生产需求等因素,实施水稻机械化育插秧、水 稻生产植保飞防托管服务两个重点环节。

(三)补助对象。补助对象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业生产托管 专业化服务公司、农业生产托管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以及农业 托管服务联合体。

(四)补贴方式。釆取先服务后补贴的方式。项目主体选择通过 自主申报、乡镇推荐、实地考察、网络公开等方式,遴选农业生产 社会化服务主体,为确保服务效率和质量,具农业农村局作为项目 主管部门与其签订《霍邱县2021年水稻农业生产托管社会化服务 协议》,协议明确各方的责任和义务。补助金额严格按照合同约定 范围内的实际作业量,兼顾单个服务主体补贴总量控制防止政策垒大户的原则,对各主体进行补助。

(五)补助依据及标准。根据上级精神结合水稻生产实际情况。 机械化有插秧占整个水稻生产劳动投入的45%左右,植保统防占整 个水稻生产劳动投入的6%左右。各环节补贴总和不超过100元/亩, 原则上财政补助占服务价格比例不超过该服务市场均价的30%。鼓 励整村整组集中连片推广水稻生产托管服务,整村推进的标准为集 中连片推广托管服务面积不少于2000亩,整组推进标准为集中连 片推广托管服务占该组的70%以上。严格限制服务主体自我服务或 者相互服务。为防止政策累加大户,服务主体提交单个服务对象服 务面积上限为300亩,服务主体托管服务面积以农机监管系统记录 面积为准,在霍邱县域外开展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面积不计入补贴面 积,具体补贴标准及补贴上限为:

L托管服务补贴标准:

水稻机械化育插秧托管服务:服务小农户的部分45元/亩,服 务规模经营大户或主体的部分35元/亩;

水稻统防统治:服务小农户的部分4元/亩,服务规模经营大 户或主体的部分2元/亩(同一水稻田块飞防两遍及以上)。

2 .托管服务补贴上限:

水稻机械化育插秧托管服务补贴上限:480000元;

水稻统防统治托管服务补贴上限:240000元。

单个服务主体或联合体开展两项服务补贴上限:516000元。

服务主体或服务联合体申报单个服务对象托管补贴上限:11100 元。

五、创新举措

充分发挥基层组织作用,加强农业生产托管服务主体与村 集体经济组织建立长效稳定的合作关系,鼓励村组干部成为农业生 产托管链接小农户的网格联络员、质量监督员,增加农村集体经济 组织收入。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相关具体 监管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领导小 组,负责统筹协调项目工作。

(二)强化工作指导。项目主管部门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强化对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承担联合体的管理和指导。坚持服务主体名录动态管理制度,在项目年度实施完毕后,对服务联合体的服务 能力与服务质量进行整体评估,评估不达标主体,一律从名录中移除,取消该主体下年度同类项目承担资格,用行政手段加强对服务 主体的过程与结果工作指导。

(三)强化监督管理。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严格按照省农业农 村厅、省财政厅的要求,加强对项目的日常监督管理,强化过程监 管。大力推进信息公开,全面公开补助程序、补助标准和补助方式, 主动接受社会、群众的监督。

七、下一步工作思考

做好政策宣传,鼓励引导广大农民和服务主体积极参与农业生产社会 化服务,大力营造推进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的良好氛围,促进农业 生产现代化的快速发展,为我县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提供坚实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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