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邱县农业农村局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浏览次数: 来源:霍邱县人民政府 时间:2024-03-07 16:46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主要职能:

(一)宣传贯彻执行农业农村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二)依法履行对农业农村领域的行政处罚权以及与行 政处罚相关的执法检查、行政强制权等执法职能,依法查处农业领域违法案件。

(三)依法对农作物种子、农药、肥料、农膜、兽药、鱼药、种畜禽、饲料及其添加剂、动物生物制品以及农业机械等农业生产资料的生产、经营和使用实施监督管理。

(四)负责对农产品(含果蔬产品、畜产品、水产品等质量安全、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等领域的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五)依法对动植物检疫、动植物产品质量安全、生猪屠宰等违法行为实施查处工作。

(六)负责对渔业渔政、渔港、渔船、水生野生动物检疫保护等水产业领域的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七)负责对农业机械、农机监理等农机化领域的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八)负责对农业环境资源保护、农村宅基地等农业领域的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九)配合做好涉农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执法人员业务 培训、执法资格认证以及农业行政处罚案卷的归档及管理工作。

(十)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县农业农村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大队人员:

大队负责人:窦德军(大队长)

大队人员:臧习民(一中队中队长)

谢先龙(二中队中队长)

李满兵(三中队中队长)

王  伟(四中队中队长)

姚传勇(五中队中队长)

王家俊(综合室主任)

办公地址:城关镇光明大道南段县委老党校院内一楼

办公时间:工作日(星期一/星期五),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联系电话:0564-5166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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