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 例》规定,我局对楚*领货运车辆驾驶人未经批准驾驶车货总重超过七十五吨的货运车辆案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皖六霍邱交罚〔2025〕1000656号】,吊销其驾驶员从业资格证。我单位多次联系当事人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邮寄送达文书被退回,当事人至今未签收,因联系不上当事人,邮寄文书无人签收。
因其它方式无法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现按法定程序在霍邱县交通运输局网站公告,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到我单位领取《行政处罚决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逾期仍不履行的,我局将依法公告并抄告原证件许可机关执行。
(地址:霍邱县汽车客运站3楼,联系电话:0564-2729916)
附件: 《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告信息表
霍邱县交通运输局
2025年12月31日
| 《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告信息表 | |||
| 序号 | 案号 | 驾驶人 | 驾驶人住址 |
| 1 | 皖六霍邱交罚案〔2025〕1000656号 | 楚*领 | 河南省宝丰县前营乡郜湾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