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邱县交通运输局于2024年11月12日向六安市祥景运输有限公司下达皖六霍邱交罚〔2024〕1000867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后,该案件当事人提出陈述申辩书,陈述其抓拍的现场现场照片有其他车辆行驶,且与其他车辆外观及重量明显不符,经霍邱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集体讨论会研究决定撤销六安市祥景运输有限公司违法在公路上超限行驶案(案号:皖六霍邱交罚(2024)1000867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撤销霍邱县交通运输局于2024年11月12日作出及已送达的皖六霍邱交罚〔2024〕1000867号《行政处罚决定书》。
特此情况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