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直有关单位党组(党委):
经研究决定:
陈霞同志任县科学技术局党组成员;
吕冬梅同志任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党组成员;
蒋家友同志任县民政局党组成员;
窦德军同志任县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
李德忠同志任县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免去其县商务局党组成员职务;
王涛同志任县水利局党组成员;
李超同志任县数据资源管理局党组成员;
董维同志任县投资创业中心党组成员;
高明同志挂职担任县第一人民医院党委委员,挂职时间三年;
免去朱传波同志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职务;
免去李怀东同志的县科学技术局党组成员职务;
免去潘永山同志的县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职务;
免去吴永成同志的县水利局党组成员、兼任的县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职务;
免去孟令志同志的县委卫生健康工作委员会委员职务;
免去吴孔涛同志的县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职务;
免去崔传凯同志的县数据资源管理局党组成员职务;
免去李明礼同志的县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党组成员职务。
中共霍邱县委
2025 年 3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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