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我局对淮南飞安运输有限公司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皖六霍邱交罚〔2023〕1001449号】,2024年5月7日已送达签收,当事人至今未缴纳罚款,后期作出《行政处罚催告书》(详见附件),因联系不上公司管理人,邮寄文书无人签收。
因其它方式无法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现按法定程序在霍邱县交通运输局网站公告,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到我局领取《催告书》,逾期即视为送达,逾期仍不履行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地址:霍邱县汽车客运站3楼 ,联系电话:0564-6030696)
附件:1.公告车辆信息表
2.《行政处罚催告书》
霍邱县交通运输局
2024年12月31日
2024年《行政处罚催告书》公告车辆信息表 | ||||
序号 | 案号 | 车号 | 车辆所有人 | 违法日期 |
1 | 皖六霍邱交罚案〔2023〕1001449号 | 黄皖D55235 | 淮南飞安运输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葛阳) | 2023-12-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