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霍邱县2024年建制村通双车道项目(范桥镇老楼村、刘庙村) 施工企业标后履约失信不良行为评价表

浏览次数: 来源:霍邱县交通局 时间:2024-12-04 08:50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工程项目名称:
霍邱县2024年建制村通双车道项目(范桥镇老楼村、刘庙村)村)  施工单位:江苏镇江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序号 扣分细则 实际扣分 实际扣分因素 备注
1 中标企业领取中标通知书一个月内未开工的,扣5分,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内,扣10分,三个月以上,扣20分。
2 工程开工建设后未安装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系统的,扣5分,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未能按相关规定的到岗履职的,扣10分。
3 企业施工现场安全措施不到位,不能满足安全生产要求,扣5分,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对安全隐患整改未能执行到位的,扣15分,项目经理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或不服管理、违规操作的,扣15分。 5 企业施工现场安全措施不到位
4 企业在施工中偷工减料,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按图施工随意变更;未按要求对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检测的,扣15分;工程竣工验收后不向建设单位出具质量保修书的,不履行保修义务或拖延履行保修义务的,扣15分。
5 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措施不达标的,扣5分,经城管执法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对弃渣、扬尘污染治理措施整改未能执行到位的,或经省、市大气办在大气污染防治督查工作中被通报的扣15分。
6 企业恶意拖欠或克扣劳动者工资的,扣20分。
7 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工期完成工程量的施工企业,工程超期30天以内的,扣5分,工程超期30天以上60天以内的,扣10分,工程超期60天以上120天以内的,扣20分,工程超期120天以上,扣40分。
8 企业未能按期依法纳税的扣10分;经税务机关责令改正,逾期不改正被税务机关予以处罚的,扣15分。
合计扣分 5
信用评价等级
备注:该评价细则适用于2016年以后霍邱县辖区内政府投资的在建及超期未完工的工程,且工程施工合同达到400万元及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由项目建设单位填报,具体内容参照霍公管委【2018】1号文。上述信用分扣除在10分以内,信用评价等级为优秀;扣除11-20分为良好,扣除21-40分为一般;扣除40以上为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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