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永成委员:
您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一届霍邱县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消除河口镇阜六铁路/G35高速上跨桥安全隐患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您提出的“河口镇林桥村境内高速公路上跨桥限重15吨,有大吨位运输车辆通过”一事,我局执法人员经过现场调查,确有 大型货运车辆通行此桥。因我县执法力量有限,无法派驻执法人员进行定点执法。下一步,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户胡执法中队将不定时的开展对G105国道高峰村入口至阜六铁路/G35高速上跨桥以西路段流动执法巡查,对大吨位车辆进行劝导绕行。
长周路现状为三级公路,路面宽6.5m,路况良好,暂不需升级改造。林桥村境内阜六铁路/G35高速上跨桥重建或除险加固,前期工作手续较为复杂,需经上海铁路局和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审批通过后,方可实施。后期县交通运输局将积极争取将该项目纳入省级层面有关规划,适时启动该项目前期工作。
S325至G105连接段是S325省道长集至孙岗段改建工程其中的一段,该项目全长约25公里,途经我县河口镇、扈胡镇,拟按二级公路标准建设。目前S325长集至孙岗段现状为三级公路,当前可满足河口镇和扈胡镇群众的出行需要。加之我县财力紧张,交通基础设施薄弱,在项目实施上本着先急后缓的原则,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十四五”期间暂缓实施该项目,县交通运输局将适时启动该项目前期工作。
关于您提出的“加大对大吨位驾驶员安全知识宣传”一事,县交通运输部门将积极协调公安交警部门,共同加大对大吨位车辆超标通行限重桥梁危害性和安全性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增强驾驶员安全驾驶意识,提高驾驶员的重视度。
感谢您对交通工作的关心,欢迎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或建议。
办复类别:B
联 系 人:孟宪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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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