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小六委员:
您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一届霍邱县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村庄过村公路建设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目前我省农村道路建设以实施县乡公路升级改造、建制村通双车道公路、20户以上自然村通硬化路及联网路建设为主,各乡镇根据财政状况申报实施。根据县政府相关会议纪要精神,村级道路项目的建设由各乡镇自行实施。我们将加强与上级主管部门的对接,争取在政策上、资金上的倾斜,早日将符合条件的项目纳入建设计划。2018年印发了《霍邱县农村公路路长制工程实施方案》(霍政办〔2018〕23号),全县设立了县、乡镇、村三级路长,明确县、乡镇、村行政主要负责人是本级路长,是本辖区乡、村道建设养护管理和路域环境整治的第一责任人,明确了主要任务,压实了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责任。2021年《霍邱县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霍政办秘〔2021〕36号)明确按照“县道县管、乡村道乡村管”的原则,全面建立健全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责任制。在确保上级补助资金用于农村公路养护的基础上,逐年提高县级养护资金投入。从2021年起,县财政按照每年不低于县道10000元/公里、乡道5000元/公里、村道3000元/公里的标准将养护资金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养护资金得到了保障。我们依托县、乡、村三级路长制办公室,进一步压实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责任,积极探索适合我县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新模式,切实落实好农村公路管养责任,结合和美乡村建设和村居环境整治,持续加强农村公路沿线和谐生态建设,大力提高农村公路管护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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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