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静代表:
您在霍邱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对农村村庄主干道路进行拓宽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实施建设的农村公路项目,一般为:县道、乡道和联网路。县乡道需纳入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养护库内方可进行年度计划申报。建设标准一般为路基8.5m、路面7m,在项目计划申报前,我局需与项目属地乡镇进行实地踏勘,确保拟实施项目在拓宽后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如占用一般耕地,则需三流乡政府解决耕地占补平衡后,并经县政府常务会研究后方可实施。
根据县政府专题会议纪要相关精神,对村级道路项目建设,需深入论证后慎重实施,确需建设的由乡镇自行实施。
感谢您对交通工作的关心,欢迎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或建议。
办复类别:B
联系人:吴书兵
联系电话:13505645130
2024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