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20长丰至固始高速公路霍邱至皖豫界段环境影响评价信息
第二次公示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霍邱县交通局 发布时间:2024-01-09 17:10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规定,现就S20长丰至固始高速公路霍邱至皖豫界段环境影响报告书的主要内容、评价结论等进行征求意见稿公示,以广泛听取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公示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建设内容:起点位于霍邱县潘集镇,设潘集枢纽衔接S16合周高速后采用桥梁跨越城东湖,然后沿霍邱县东侧与南侧布设,跨城西湖后沿G328南侧经石店镇南继续向西,在马店镇设马店枢纽跨越阜六铁路、济广高速,至皖豫省界顺接固始至豫皖省界高速,路线全长56.692km。全线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为 120 公里/小时,整体式路基段路基宽度 27.0 米。

二、征求意见稿网络链接及公众查阅途径

征求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出的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内容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

链接:https://pan.quark.cn/s/047e695005b3

提取码:qZZ3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项目所在地附近的敏感目标,可能受本项目影响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链接:https://pan.quark.cn/s/047e695005b3

提取码:qZZ3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下载本次公示提供的公众意见表,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提交公众意见表。公众提交意见时,应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取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建设单位名称:霍邱县交通运输局

单位地址:六安市霍邱县光明大道

联系人:吴书兵

联系电话:13505645130

环评编制单位名称:安徽长之源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大连路徽商总部广场B101001

联系人:

联系电话0551-62841011

传真号码:0551-62841011

邮件:happynew_6347@qq.com

六、公示时间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霍邱县交通运输局

202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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