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点的通告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霍邱县交通局 发布时间:2023-12-12 15:20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为强化我县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延长公路使用寿命,减少公路养护成本,提高公路使用效能,助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安徽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和《安徽省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启用我县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卡点,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卡点位置:

1、霍邱县X302县道4公里处,双方向检测(霍邱县城西湖乡境内)

2、霍邱县G328国道 703公里+850米上行处,单方向检测(霍邱县新店镇境内)

3、霍邱县G328国道697公里+200米下行处单方向检测(霍邱县潘集镇境内)

二、非现场执法卡点运行启用时间:2023年12月20日零时

三、非现场执法系统检测所得的信息数据作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依据,对违法超限运输车辆依法予以查处。

四、经治超非现场执法卡点抓拍显示的超限超载货运车辆,应当及时自行前往就近的超限超载检测站或由交通部门指定停车场所,卸载超限部分货物,并主动接受相应处罚 ,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安徽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和《安徽省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超限超载运输车辆、车辆驾驶人、道路运输企业和违法装载货运源头单位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五、货运机动车辆途径治超非现场执法卡点路段,驾驶人为逃避称重检测,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故意遮挡号牌、不悬挂号牌、牌照污损或者违反禁止标线行驶等违法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六、办理行政处罚机构:1、霍邱县城西湖乡和霍邱县新店镇治超非现场执法卡点案件由霍邱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城郊中队进行处理,地址:城关镇汽车客运总站四楼,联系电话:0564-2729989;2、霍邱县潘集镇治超非现场执法卡点案件由霍邱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孟集中队进行处理,地址:潘集镇汪冲村(交通公安联合治超罗岗卡点),联系电话:0564-6614222。     

特此通告。

 

                              霍邱县交通运输局

                             霍邱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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