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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邱县交通运输局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制度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霍邱县交通局 发布时间:2021-09-30 15:09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霍邱县交通运输局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本局政务公开工作,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政务公开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局应当公开的政务信息,在正式公开前,按照政务公开程序进行公众参与预先审核。

第三条 审核的原则是“谁主管、谁审批、谁负责”,未经审核的,政务信息不得公开。

第四条 审核的重点是公开的范围、形式、时限、程序等是否符合《霍邱县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及本局政务公开的相关要求。

第五条 审核的内容是公开的准确性、权威性、完整性和时效性。

第六条 对应当予以公开的政务信息,由业务部门根据职责分工拟定政务信息公开内容,经分管领导审核后签发。必要时,报县局主要领导审批后签发。需报上级批准的,经批准后予以公开。

第七条 对审核不严、公开内容失真、造成负面影响以及出现泄密等问题的,由局监察室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霍邱县交通局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八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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